根据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全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政策,特制定全市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安置方案。
一、报名条件
按照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鲁办〔2017〕44号)规定,对符合文件中第三条、第四条第1项、第2项情形的,有到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就业愿望且符合相关规定的退役士兵。
二、相关待遇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工资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1730元),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含大病、失业、工伤、生育),军龄补贴按服役年限每人每年20元标准,以后每年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长及时进行调整。
三、岗位设置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是为维护退役士兵权益而特设,由政府出资而设置的辅助性、非营利性、临时性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就业岗位。
四、其他事项
报名时退役士兵本人持身份证、退伍证(退伍证丢失的由主管部门核定认定身份)
1、报名地点:原单位主管部门
2、报名日期: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15日
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