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阜市人民检察院以放火罪提起公诉,曲阜市人民法院判处曲阜小伙江万龙(化名)有期徒刑六年。32岁的江万龙家庭状况一般,以打零工为生,两年前染上赌博恶习,妻子不堪忍受,多次提出离婚,搬回娘家住。工作生活上的不顺使江万龙情绪低落,内心十分苦恼,经常借酒消愁。2018年1月19日凌晨,江万龙酒后途径姚村镇颜家村时,为发泄心中苦闷,依次将一村民门前空地上的一堆柴禾垛和一辆停放在胡同的白色轿车车衣点燃,导致该辆汽车及柴禾垛全部烧毁。次日,江万龙听说车主报了警,警察去看了现场。但第三天、第四天……小半年过去了,警察都没有找上门来,江万龙松了一口气。
2018年6月,醉酒后的他再次作案。这次,他一连点燃了4辆车。江万龙说,当时心里不舒服,想发泄,没别的。经过承办检察官耐心的心理疏导和法治教育,江万龙对自己的疯狂举动悔恨不已,放火行为不仅没有缓解自己的家庭矛盾,反倒让原本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并牵连数个无辜的家庭为此遭受损失高达27万余元。8月9日,经曲阜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曲阜市人民法院判处江万龙有期徒刑六年。
来源:曲阜检察、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