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关于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通告显示,济宁市泗水县泗河办振华水产品批发部销售的中黄花鱼、济宁市任城区米家烧烤店自制的油炸花生米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对食用农产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饮料、乳制品、速冻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调味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和淀粉及淀粉制品共17大类食品1028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
其中,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10大类食品21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生物毒素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枣庄市薛城区刘新惠百货超市销售的生牛肉,克伦特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日照市五莲县日照市喜客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绿茶,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烟台市芝罘区乐亮小吃店购进的鸡蛋,氟苯尼考、甲砜霉素、恩诺沙星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青岛市黄岛区小俩口蔬菜店销售的来自夏庄镇刘杰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德州市临邑乐家便利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豆角,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六)济宁市泗水县泗河办振华水产品批发部销售的中黄花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七)济南市市中区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为济南名士多茶业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红茶,灭多威、水胺硫磷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潍坊市潍城区城关街道芙蓉小区太平街市场摊点群李卫东销售的猪头肉(熏烤),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潍坊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日照市东港区贵柱煎饼店销售的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日照市市场监管检验检测中心。
(三)枣庄市峄城区中心街十字路口东路北刘传秀销售的凉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枣庄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四)临沂市兰山区老马家牛肉糁馆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五)济南市商河县宜早一根餐饮店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临沂市罗庄区陈国亮熟食店销售的烧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临沂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青州市谭坊美佳乐超市销售的熟猪头肉,经潍坊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发现,其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青州市谭坊美佳乐超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枣庄市薛城区山东贝克汉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贝克植脂奶油(含乳脂),经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东贝克汉邦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青岛市即墨区北安办事处伟鑫喜商店销售的标称为胶州市南关宏大调味品厂生产的花生酱,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禹城市鸿福大厦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德州犇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调理复合猪肉片,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济南市历城区友嘉桶装水经营店销售的标称为济南深海矿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经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电导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济南深海矿泉水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微生物污染问题
青岛市即墨区青岛国货汇海丽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海尚海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为青岛瑞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夹心海苔,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生物毒素问题
(一)济宁市任城区米家烧烤店自制的油炸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济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菏泽市成武县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菏泽成武分公司销售的大花生,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菏泽成武分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烟台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
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
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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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齐鲁网·闪电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