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曲阜市检察院以涉嫌袭警罪,对聂某、郑某、孔某甲、孔某乙,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该案是袭警罪入刑以来,曲阜市首例涉嫌袭警罪嫌疑人被批捕案件。
2021年7月29日晚,根据曲阜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特巡警大队网格民警、东关派出所民警在曲阜市富良商城处置一起涉嫌寻衅滋事的警情时,受到聂某、郑某、孔某甲、孔某乙的暴力袭击,导致民警受伤。当晚,曲阜警方加派警力将聂某、郑某、孔某甲、孔某乙抓获。9月2日,曲阜市检察院以涉嫌袭警罪对聂某等四人依法批准逮捕。
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将袭警罪作为单独罪名予以明确,并配置独立的法定刑。
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重要职责。“袭警罪”入刑,将更好地维护民警执法秩序、保护执法执勤民警人身安全,从法律层面进一步为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构筑坚固防线。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民警执法,维护法律权威和法治尊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曲阜检察
文字:宋秀梅、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