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即可查看),大幅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2021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即日起至10月22日,2021年度贷款学生可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在线提交贷款提额申请,无需返回生源地县区现场重签合同。
山东省自2008年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以来,业务覆盖全省所有县区,已经累计发放贷款127.02亿元,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83.19万人次。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好相关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持续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政务新媒体“山东教育发布”(微信号:sdjy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