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2021年国庆假期
对辖区公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公告
为确保2021年国庆假期济宁市辖区高速公路安全、有序、畅通,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和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济宁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相关路段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10月1日0时至10月8日6时,济宁市辖区高速公路禁行危化品运输车。为辖区服务区运送燃油的危化品运输车,需持济宁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统一签发的通行审批手续,并按照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二、10月1日至10月7日,济宁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将根据高速公路流量情况,在车流高峰时段适时对辖区高速公路采取分级、分段、分车型管控措施,请过往车辆及时按照收费站提示信息通行。
三、10月1日至10月7日,济宁辖区高速公路禁止所有路面占道施工,施工设备一律撤出高速公路。确需临时应急抢修的,经报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上路施工。
四、管制期间,济宁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将根据辖区交通流量、天气变化及安全因素等情况适情提前或推迟交通管制时间,扩大或缩小管制范围。
特此通告
济宁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