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依法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嫌疑人尹某、李某予以行政处罚。
经查,违法嫌疑人尹某、李某二人从重庆返回兖州后,未按规定向社区报备;11月4日,接有关部门通知为重庆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接后,该二人也没向社区报备,并出入人员密集场所,造成我区集中隔离多名与二人密切接触人员,多个经营场所被关停。
经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受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在集中隔离期满后,依法给予违法嫌疑人尹某、李某行政拘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服从疫情防控管理,共筑健康长城,是每个公民依法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区所有人员要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全力保障好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各类涉疫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来源:兖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