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 构建和谐文明曲阜
——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尊敬的居民朋友们:
您们好!
根据曲阜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曲阜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关于扩大烟花爆竹禁放区的决定》,我市在以下区域范围全年实行禁止燃放:北至泗河,南至孔子大道,东至京台高速,西至西外环及向北泗河延伸线区域。全市禁放区域之外的其他区域为限放区。限放区内,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不限时燃放烟花爆竹,其它日期每天早七时至晚九时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时,全市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此,我们倡议大家提高文明意识、环保意识,共同做到以下六点:
一、遵守市政府禁限放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和限放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二、承接喜宴的酒店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坚决制止婚嫁喜宴人员在酒店门前或院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三、婚庆服务公司要倡导文明健康的庆典方式,告知新婚夫妇不得在禁放区域和限放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公司不得提供婚庆、烟花爆竹燃放一条龙服务,不得向业主代购、出售烟花爆竹;
四、积极宣传市政府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五、以身作则,加强对家属、子女的教育、管理和监护,争做文明守法的好公民;
六、发现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举报电话:110
居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遵守市政府禁放限放规定,共同打造安宁、和谐的居住环境,减少空气污染,为全面建设东方圣城、文明曲阜做出新的贡献!
祝广大居民朋友们生活愉快、阖家幸福!
曲阜市公安局
2022年1月1日
来源:曲阜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