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9日金乡县疾控中心接广西宁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推送函,函告我县王某、孟某某、张某某在广西崇左市宁明县爱店镇云天货场,均被确定为新冠确诊病例仲某珍的密切接触者。我县接函后立即将其三人转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经流行病学调查,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通报该三人在金具体活动轨迹,寻找与其有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
一、王某活动轨迹
1月16日6:30左右,驾驶货车返回金乡县,9:00左右到达众鑫服务站(窦堂三岔路口南路西)更换机油,大约停留1小时30分钟,11:00左右到达东北紫光洗车行(金乡县玉真冷库南侧)洗车,大约停留1小时30分钟,13:00左右返回金乡县高河街道官庄社区家中,16:20左右在金平湖洗浴(高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路南60米路西)洗澡,大约停留1小时,17:40左右在美格黛汐美容美发店(高河街道十字路口北188米路西)理发,大约停留30分钟,19:00左右到达金乡县人民医院采集核酸(结果为阴性),大约停留10分钟,19:30左右返回官庄社区家中,之后未外出。
1月17日居家未外出。
1月18日9:30左右,自驾车到达高河街道马河村王庄母亲家,10:40左右送母亲到达金平湖洗浴洗澡,在洗浴店门口车上等待母亲,大约等待1小时30分钟,12:30左右在中国农业银行金乡支行(百世中学西邻)4号自动取款机取钱,12:50左右在金乡县羊羊得意羊肉汤店(滨江豪庭小区105号门面房一楼)就餐,大约停留20分钟,14:00左右返回母亲家中,16:00左右到达金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审车,大约停留1小时30分钟,18:00左右返回家中,之后未外出。
1月19日上午居家未外出,下午由县医院负压车接送至金乡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
二、孟某某活动轨迹
1月16日17:00左右,去金乡县中医院做核酸(结果为阴性),之后在车上(货车放在公路局西,药材公司对面)休息了一晚。
1月17日10:00左右,去金乡县中医院做核酸(结果为阴性),11:00左右开货车在南店子路北富通洗车行洗车,11:30左右将车停至公路局西,药材公司对面空旷地,中午未吃饭,在车上休息至15:00左右,步行返回金鑫花园家中,之后未外出。
1月18日10:00左右,去金乡县中医院做核酸(结果为阴性),之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月19日上午居家未外出,15:30左右去金乡县中医院做核酸(结果为阴性),返回家中。16:30由县医院负压车接送至金乡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
三、张某某活动轨迹
1月15日9:00左右,驾驶货车到达金乡众鑫服务站(窦堂三岔路口南路西)修车,10:37左右到达中医院采集核酸(结果为阴性),之后驾车到莱河社区附近河堤上停车,在车上休息一晚。
1月16日9:00左右,下车步行返回莱河社区家中,13:00左右自驾车到达金乡凯盛浴池(凯盛市场北大门)洗澡,大约停留1小时,之后返回家未外出。
1月17日16:40左右,自驾车到达金都商城逛街,之后返回家未外出。
1月18日14:00左右,自驾车到达王丕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采集核酸(结果为阴性),之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月19日7:30左右,驾驶货车到达单县润锦生物科技装货,14:00左右到达济宁市济涂高速经开区收费站院内卸货,21:30左右到达莱河社区家中,23:10左右由县医院负压车接送至金乡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上述时间与王某、孟某某、张某某活动轨迹有重合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属镇街、村居、社区或县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等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和加强针。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请广大群众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有关规定拒不配合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金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537-8716698
金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