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
为维护辖区疫情防控良好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近期曲阜市公安局对涉疫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现将部分案件通报如下,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
一、未按时完成全员核酸检测,行政警告处罚9人。
1、陈某某,女,个体工作,因未按时完成全员核酸检测,曲阜市公安局时庄派出所作出行政警告处罚。
2、王某,男,个体工作,因未按时完成全员核酸检测,时庄派出所作出行政警告处罚。
3、高某,男,山东鼎翔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员工,因未按时完成全员核酸检测,时庄派出所作出行政警告处罚。
4、辛某,女,晶导微电子有限公司员工,因未按时完成全员核酸检测,时庄派出所作出行政警告处罚。
5、颜某,女,个体工作,因未按时完成全员核酸检测,时庄派出所作出行政警告处罚。
6、王某某,男,学生,因未按时完成全员核酸检测,时庄派出所作出行政警告处罚。
7、孔某某,男,学生,因未按时完成全员核酸检测,时庄派出所作出行政警告处罚。
8、李某某,男,学生,因未按时完成全员核酸检测,时庄派出所作出行政警告处罚。
9、陈某某,男,个体工作,因未按时完成全员核酸检测,时庄派出所作出行政警告处罚。
二、出租车司机运营时未按照疫情防控规定落实防疫措施,行政罚款处罚5人。
1、高某,曲阜儒运出租汽车公司司机,未严格落实对乘客扫查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等措施,时庄派出所作出行政罚款处罚。
2、王某,曲阜儒运出租汽车公司司机,未严格落实对乘客扫查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等措施,时庄派出所作出行政罚款处罚。
3、宋某,曲阜儒运出租汽车公司司机,未严格落实对乘客扫查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等措施,时庄派出所作出行政罚款处罚。
4、张某,男,曲阜儒运出租汽车公司司机,未严格落实对乘客扫查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等措施,时庄派出所作出行政罚款处罚。
5、张某,女,曲阜儒运出租汽车公司司机,未严格落实对乘客扫查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等措施,时庄派出所作出行政罚款处罚。
三、未按照规定报备,行政处罚1人。
岳某某,男,45岁,宁夏中卫市人,未采取任何方式的报备进入曲阜,曲阜市公安局陵城派出所对岳某某作出行政罚款处罚。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是每位公民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和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主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积极配合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对自己、家人以及社会大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公安机关对任何扰乱、阻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
曲阜市公安局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