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QQ群:19036666
网上景区 手机 微信

 

曲阜依法严查涉疫违法人员

 

[ 编辑:tangtang | 时间:2022-09-13 08:00:17 | 曲阜商家推荐 | 来源: | 作者: ]

警方通报


   为维护辖区疫情防控良好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近期曲阜市公安局对涉疫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现将部分案件通报如下,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

   9月8日,在孔府南苑一处民房内,郭某(男,36岁)、侯某朋(男,42岁)、刘某(男,38岁)、陈某锦(男,39岁)等人聚众赌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疫情防控规定。曲阜市公安局南关派出所依法给予郭某、侯某朋、刘某、陈某锦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给予未参与赌博但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聚集的陈某(男,48岁)和魏某(女,24岁)行政罚款处罚。

   8月31日至9月1日,孔某(女,24岁)、丰某杰(女,23岁),丰某廷(男,61岁)、高某岭(女,64岁)、魏某甲(男,37岁)、张某生(男,72岁)、陈某凤(女,44岁)、苏某(女,41岁)、李某(男,26岁)、荀某新(男,48岁)从外地回曲阜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未进行报备。9月6日,黄某(男,23岁)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在隔离期间擅自出门,被防疫检查人员发现。曲阜市公安局书院派出所依法分别给予上述人员行政警告处罚。

   9月9日,圣地花园小区门口金府足道会所经营者韩某(女,49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擅自营业,未严格落实对进店顾客进行查看健康码、行程卡、扫场所码等疫情防控措施。曲阜市公安局时庄派出所依法给予韩某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是每位公民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和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主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积极配合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对自己、家人以及社会大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公安机关对任何扰乱、阻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


曲阜市公安局

2022年9月12日

】 【打印繁体】 【投稿】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曲阜人注意!此消息为虚假信息,.. [下一篇]济宁市通报疫情防控最新情况(9月..
评论
称呼:
验 证 码:
内容:
相关栏目
热门资讯
图说曲阜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权利声明 |  招聘信息 |  企业资质 |  友情单位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C) 1999-2023 www.qufus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实名:曲阜信息港
欢迎广大用户投诉举报违法不良信息,举报信箱:qufuceo@163.com QQ:858889866 鲁ICP备07022795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