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QQ群:19036666
网上景区 手机 微信

 

【以案释法】一网民因编造散布网络谣言被行政处罚

 

[ 编辑:admin | 时间:2024-06-13 16:43:56 | 曲阜商家推荐 | 来源: | 作者: ]

按照上级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专项行动相关部署要求,曲阜公安快速响应,重拳出击,持续加大对造谣诽谤、谩骂侮辱等网络违法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全力维护清朗网络环境。近日,曲阜市公安局依法办理一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案,有力的彰显了对维护清朗网络环境的决心和行动。

6月4日,陈某某在互联网平台编造散布谣言信息,引发网民关注,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曲阜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依法给予陈某某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虚拟空间也有法治建设,广大网民应理性上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依法上网、文明发言,清朗的网络空间离不开你我的携手共建!

   

   

】 【打印繁体】 【投稿】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以案释法】一网民因编造散布网.. [下一篇]曲阜市公安局时庄派出所“打谣”..
评论
称呼:
验 证 码:
内容:
相关栏目
热门资讯
图说曲阜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权利声明 |  招聘信息 |  企业资质 |  友情单位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C) 1999-2023 www.qufus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实名:曲阜信息港
欢迎广大用户投诉举报违法不良信息,举报信箱:qufuceo@163.com QQ:858889866 鲁ICP备07022795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