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3月9日讯(记者 谷雨)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获悉,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3月10日起将出现一轮重污染过程。按照山东省《关于做好近期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要求,根据济宁市重污染监测预警平台会商结果,全市自2018年3月9日9:30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于3月9日18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
据悉,应急响应期间,涉气污染企业将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限产限排、停产限排、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实现应急减排目标,错峰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各项错峰生产措施。凡达不到应急减排清单措施目标的一律停产,凡出现小时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不能立即停产的最大程度限产并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
另外,应急响应期间将加强施工扬尘、交通扬尘和堆场扬尘等污染源的规范化管理。济宁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外环路以内,不包括外环路)禁行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中型和重型柴油车,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
济宁主城区、各县(市、区)限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所有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使用有机溶剂作业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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