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司法局积极响应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号召,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职能作用,落实“四个强化”,全面履职尽责,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法治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力推进“七五”普法进程,多角度、多层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公民遵纪守法意识,震慑和预防违法犯罪。大力推进“法律八进”,弘扬社会正气,提升广大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气和决心。针对易受黑恶势力引诱、拉拢的青少年、外出(来)务工人员、流动人口等重点人员,针对建筑、运输、餐饮业以及娱乐休闲场所等重点区域,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努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舆论声势。 二是强化矛盾排查调处,全力收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安排调解员全员出击,进村入户,排查调处涉及人员多、难度大、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利用“和为贵”调解室设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期调处解决,坚决防止“民转刑”。同时,广泛动员广大群众踊跃举报涉黑、涉恶等犯罪行为,发现涉嫌犯罪的线索及时报告国家有关机关,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追究。 三是强化法律服务效能,提供“扫黑除恶”法律保障。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能,指导律师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运用正确的方式表达合理的法律诉求,与一切侵犯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黑恶势力做斗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处理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解,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四是强化重点人员管控,努力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大力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监管,依法规范刑罚执行,对“四涉”(涉黑、涉恶、涉枪、涉爆)等重点社区矫正人员全面排查摸底,做到“四清”(基本情况清、现实表现清、行动去向清、监管责任清),一一个别谈话,全部列入严管,建立专门档案,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扎实做好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持续走访、摸排,掌握他们的确切动向,做到“行知去向、动知轨迹”。 下一步,曲阜市司法局将继续履行“扫黑除恶”工作职责,动员一切力量,整合一切资源,全面压实工作责任,以更严、更实、更有效的工作措施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为社会平安稳定贡献力量。 通讯员:朱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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