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放管服”改革指挥部督办通知要求,市环保局对照督查内容对“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在自查过程中,该局全面贯彻落实了市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多次召开专题局务会研究部署,制定印发了《 曲阜市环境保护局推进“放管服”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双随机”抽查制度,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 建立健全了“放管服”改革工作机制。
2016年以来,该局推行污染源日常监督“双随机”抽查制度,建立了“双随机”抽查机制,制定了实施方案,安排环境监察大队专项落实。工作中,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职责和监管职能,深入贯彻落实环境监察管理制度,全面开展抽查工作,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依法处理。2018年1~7月,共组织环境监察人员随机抽查了全市118家排污单位,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排污许可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管理工作等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认真进行了整改,抽查结果录入《山东省污染源环境监管随机抽查系统》并上报上级环境管理部门。同时,严格贯彻执行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依法、及时、全面对“双随机”抽查工作进行公示。
下一步,该局按照“精简、规范、效能”的原则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靠实工作责任,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将确保取得实效。
通讯员:孙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