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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关于6起党员干部酒驾典型问题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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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现将6起党员干部酒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01.市残疾人联合会四级主任科员彭卫光酒驾问题

  2020年11月24日,彭卫光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与他人车辆发生事故。市公安局依法给予其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3月,彭卫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2.市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主任宫敏酒驾问题
  2020年10月7日,宫敏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执勤交警查获。市公安局依法给予其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3月,宫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丰春酒驾问题
  2020年12月5日,丰春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执勤交警查获。市公安局依法给予其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4月,丰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4.市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孔涛酒后无证驾驶问题
  2021年1月4日,孔涛饮酒后无证驾驶轻型栏板货车被执勤交警查获。市公安局依法给予其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2021年5月,孔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
05.小雪街道白杨树村党支部书记李兴红酒驾问题
  2021年1月21日,李兴红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执勤交警查获。市公安局依法给予其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7月,李兴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6.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蒋志远酒驾问题
  2021年5月6日,蒋志远饮酒后驾驶小型面包车被执勤交警查获。市公安局依法给予其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8月,蒋志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不仅给社会、家庭、个人造成严重危害,还面临着法律、纪律的严厉惩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摒弃侥幸心理,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抓早抓小,早打招呼早提醒,及时督促整改,从源头上杜绝酒驾醉驾问题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和背后的“四风”等问题坚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来源:廉洁曲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