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曲阜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经潜心研判,深挖彻查,打掉一帮助境外网络赌博、网络诈骗犯罪团伙转移资金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
经查,2021年6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孔某(男,22岁,曲阜市息陬镇人)等四人,以本市富贵公寓一房间为工作室,通过网络聊天软件联系业务,帮助境外网络赌博、网络诈骗团伙转移资金,非法获利8万余元。
目前,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以案释法
《刑法修正案(九)》所增设,作为《刑法》第287条之二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情节严重有:
(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3)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4)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来源:曲阜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