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国内多地出现
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
一、自宿州、东莞、西安、绍兴、宁波、哈尔滨、呼伦贝尔、齐齐哈尔、上海(浦东新区、青浦区)、杭州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入(返)鲁人员,请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目的地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近期从上述地区入(返)鲁已经抵达目的地的人员,请主动向社区(村)、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备,按规定在3天内进行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继续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必需外出时请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报告,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详细说明流行病学史。
二、近期有外出旅行史的人员,请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和中高风险地区信息。与阳性感染者活动的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要立即向社区(村)、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
三、近期入(返)鲁人员,如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曾在旅游景点等人群密集场所驻留等,建议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建议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五、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建议符合条件的公众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提倡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的公众进行加强免疫。
此外,
12月17日,
文化和旅游部发布通知,
要求严格执行
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
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
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
经营该省(区、市)跨省团队旅游
及“机票+酒店”业务并及时公布。
从12月17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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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关于加强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
旅游团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毫不放松、科学精准做好旅游团队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区、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并及时公布。
二、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三、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全面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定期组织导游等一线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落实各地在交通、住宿、餐饮、游览、购物等方面的疫情防控要求,密切关注旅游限流、风险提示等信息,合理规划旅游线路,控制旅游团队规模,及时准确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旅游团队信息。
四、各地要深刻认识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旅游团队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指导督促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招徕、组织、接待等环节防控措施。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具体范围由相关省(区、市)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确定并及时公布。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17日
疫情尚未结束,
注意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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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疾控、青岛日报、人民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