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各专业岗位人员力量,根据《山东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济宁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招聘岗位
1、战斗员岗位:从事消防队站执勤战备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各县(市、区)消防救援站、森林消防救援站工作;
2、驾驶员岗位:从事执勤消防车操作、驾驶及日常维护保养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各县(市、区)消防救援站工作、森林消防救援站工作;
3、汽车维修工岗位:从事大、中、小型汽车的故障排除、维修保养等工作,熟悉各类型汽车的构造系统及原理,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市直消防救援站工作。
2、招聘人数
全市计划招收160人,其中战斗员岗位100人、驾驶员岗位50人、汽车维修工岗位10人,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分配至各单位。
二、招聘条件
1、战斗员岗位条件
男性,高中以上学历(含中专、技校),年龄18至26周岁(1995年12月1日-2003年12月1日)。
2、驾驶员岗位条件
1、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含中专、技校);
2、持有地方B2、A2、A1驾驶证,年龄20至35周岁(1986年12月1日-2001年12月1日)。
3、汽车维修工岗位条件
1、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含中专、技校);
2、持有汽车修理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初级以上证书,年龄20至35周岁(1986年12月1日-2001年12月1日);
3、具有汽车维修工岗位实际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忠于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志为济宁消防事业做贡献。
2、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3、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奉献意识,服从组织分配,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无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4、政治审查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体格检查符合《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且体能测试达到消防员体能达标标准。
四、招收程序
按照资格复审、面试、体技能考核、体检、政治审查的程序进行。
五、福利待遇
1、工资实行基本工资+岗位补贴+绩效工资。其中,基本工资3380元起,绩效工资每月按照500、800、1200、1700元四个档次根据工作实绩发放,每年底依据考核成绩发放5000至17000元不等的年度奖励工资;享受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及住房公积金)。
2、工作表现优秀且能力突出者,按照程序选拔任命副班长、班长、站长助理等,并享受300至1000元不等的岗位补贴;优秀队员可推荐入党、免费学习驾驶技术、健康休养等。
3、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4、执行24小时驻勤制度,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模式,免费食宿、发放被装,除重大活动安保战备外,每周休息2天,每月休息不少于8天,按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和年休假。
5、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符合条件的可通过考试直接录用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
6、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通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考试被录用为国家队消防员的,根据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
六、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10日10:00至2021年12月21日17:00。
2021年12月10日10:00至2021年12月21日17:00。
七、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电话报名方式。(各县市区报名电话附后)。
八、准备材料(资格复审及面试)
1、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原件1份;
2、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近期免冠1寸、2寸彩色照片各1版(蓝底);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有部队退役经历人员携带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特别提示
1、此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收由济宁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技能测试、体检、政审、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的报名人员;任何组织或个人以承诺推荐报名、确保招录为形式的有偿服务均与消防救援支队无关,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人员招录资格;
4、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手机短信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报考人员上交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来源:济宁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