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15日零点起,山东省各地将陆续结束停暖。14日,山东省气象台继续发布寒潮黄色预警信号:受强冷空气影响,15到17日山东省将出现寒潮天气,伴随有剧烈的大风降温,大部地区最低气温降温幅度10℃~12℃。受此影响,省内多地发布通知,延长供暖时间,真正实现了“看天供暖”。还有一些城市停暖时间未到,是否延长还要看天气情况。
多地“看天供暖”
热企做好延迟准备
供暖季临近结束恰逢寒潮天气。据省气象台预报,16日和17日早晨最低气温:鲁西北、鲁中山区和半岛内陆地区-3℃左右,其他地区1℃左右。
14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通知,济南市供暖时间延长至3月20日零时,延期供热不再向用户另外收费。3月13日,德州市中心城区供热工作领导小组下发通知,将本采暖季供热时间延长5天,至3月20日零时正式停暖。此外,包括潍坊、菏泽在内的多个原定于3月15日停暖的地区采取了延长供暖的措施。
截至发稿时,原定3月15日停暖的聊城、枣庄等地暂未接到延长通知。聊城供热办相关人员表示,虽然暂未接到通知,但已跟供热企业沟通,部分热企也已做好延迟停暖的准备,将视情况适当延迟两到三天。另外,青岛、烟台、日照、滨州等地因原定停暖的时间在3月20日或更晚,所以针对此次寒潮,暂未发布延长停暖的通知。
潍坊延长供暖五天
成本增加近两千万元
根据2014年通过的《山东省供热条例》规定,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当地采暖供热期,明确供热期起止日期,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气象情况适时调整供热期限。
据此,省内的多个市施行“看天供暖”政策。例如青岛供热季将一直持续至次年4月5日,共141天。(城阳区、黄岛区及各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适当调整采暖期);临沂市为3月20日。多地也会根据天气情况进行延期。
针对供暖延期,省内多市的供暖条例中提到,根据气温情况,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政府可以作出调整采暖期的决定。以济南为例,《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中规定,济南市可根据气候变化,济南市政府决定提前或者延长供暖时间,并向社会公告。每当决策提前或延长供暖前,都要在市政府的牵头下,由市政、气象等相关部门会商决定时间。
潍坊市燃热办主任戚玉玺表示,延长供暖都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决定,目前并没有具体规定气温低于几度就延长供暖。延长供暖还要考虑煤炭、热企、具体天气等多种因素,粗略估计,潍坊城区延长五天供暖,要花费接近2000万元的成本。
“看天供暖”
不能光靠热企自觉
目前,国内许多城市都已出台了关于“看天供暖”的实施细则,划定了气温标准和范围,但省内多地暂时只能临时调整供暖日期,尚无具体政策上的依据。
2010年10月29日,北京市临时调整采暖期时间程序规定,对“看天供暖”有了明确的标准。其中,临时调整采暖期依据的气候情况,根据预测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五天低于5℃时,启动供暖;预测3月15日之后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五天低于5℃时,延长供暖。
我省同样执行此标准的还有泰安部分热企,虽然泰安暂未出台供暖条例,但部分热企“看天供暖”,连续5天气温低于5℃,也将提前进入供暖期。青岛市对“看天供热”也有较明确的规定,如果平均温度低于10℃的天数持续5天以上将提前供暖。
据一位供暖业内人士介绍,一般来讲当气温满足最低4℃-5℃连续保持4-5天就能具备停暖的条件,即所谓“春天来了”,但各地的供暖条例里并没有对此标准进行明确和统一。如果像北京一样出台明确标准,势必会涉及热企的成本问题。
“延长供暖,仅靠企业肯定是不行的。”该业内人士表示,不少热企供暖属于市场行为,每多供一天或者升温一度,都会产生高昂的费用,尤其在供热主管部门的要求下延期,还是会有一定的难度。“各地供热公司的企业性质不同,如果由于天气原因提前或延长供暖产生的费用由政府补贴,把具体标准上升到立法层面,落实起来就会容易得多。”
此外,从环保的角度来看,标准制定如果不合理,供暖延期太长,不仅浪费能源,还会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张晓燕丛书莹邹俊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