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联合国到我国政府皆十分重视。当下已制定各种政策,采取各种措施,并初见成效了。
然而,正如北京市一位领导同志所调侃的,现在有些人正在花钱打造“非文化物质遗产”。他这个诙谐的说法,笔者认为,绝非空穴来风,而确实值得我们警惕。现在许多地方,花巨额资金修建各种城市广场、旅游景点、文化设施等,但其中有些确实设计粗陋或雷同,缺少文化内涵,让人感到不伦不类,甚至啼笑皆非。
由于这些建筑规模巨大,可长期留存,势必成为一种遗产。这就形成了所谓“非文化物质遗产”。我们的后代,将来一定会埋怨,怎么修建这种景观,拆了可惜,留着现丑,只能责备我们这代人缺少文化了。
笔者在各地考察,确实发现不少这种“非文化物质遗产”,有的简直俗不可耐,让人哭笑不得。仔细一想,我们的设计人员,也不至于如此缺少文化吧,何以建得如此苍白、空泛与丑陋?经了解终于发现,这些大多不是设计人员的本意,而是“长官意志”的“杰作”,是一些掌权者、出资人的无知与低俗所致。
比如长江下游某地,靠发展乡镇企业发了大财,又开始搞旅游业,就盖起一座座似塔非塔的高层建筑,错落在乡间原野上,好似旧社会的“土炮楼”,极不协调。楼中供奉的各路神仙、人物,也是东拼西凑,不成体系。这反映出发家致富后的农民,迫切想登入文化殿堂,但又不愿意依靠学者、专家来掌舵、把关,就自己想当然地策划起来。反正有钱,总有人来构图、承建。这种自以为是、“敢于担当”的心态,既有点可爱又幼稚可笑。真担心后代会把这些当成“非文化物质遗产”了。
无独有偶,另在长江上游某地,一个国有企业,因生产一种名酒而发了大财。于是也以厂区为基础,大兴土木,建起旅游城。笔者参观后,也同样感到可谓非驴非马。有些楼竟盖成一个酒瓶状;庞大展馆中,内容杂乱,文字粗浅。一了解,这些皆是出自该企业主管之“大手笔”。如今此人虽已退休,但这么大一笔“非文化物质遗产”,后代将又如何处置呢!
笔者其实十分赞赏这些主事人的热情与事业心。他们确实出于好心,不满足于现有财富,想为后代留下一点东西,也为自己留下“清名”。但须知,这不能心血来潮,凭自己主观想象行事。世界上确有许多著名传世建筑,是由国王、教皇、贵族等出资修建的,但绝不是自作主张,亲自设计,而是不惜重金,请来各类著名艺术家、建筑师,经过精心设计,严格评选,才付之建设的,故能称之为文化遗产,受到后代的崇仰。我们应当遵循建筑艺术文化的规律,不要好心办错事,切莫把珍贵的资金,再用来建筑这些“非文化物质遗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