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重视基本道德规范和基本道德秩序,是中华民族的重要传统。山东是齐鲁文化发祥地,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方面资源丰富。比如,儒家推崇“君子喻于义”“君子坦荡荡”“君子成人之美”“君子义以为质”“故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等君子人格。比如,孔子讲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国人乃至联合国都公认的道德要求。比如,孟母三迁择邻、劝子远行的故事,孔融让梨的故事。这些例子中有很多积极向上的道德追求和做人的基本道德规范,今天依然具有重要价值。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美德山东”建设,必须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坚持“一分为二”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观点,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基础上,采取兼收并蓄的态度,推陈出新的方法,对中华传统道德规范进行梳理,有鉴别地加以对待。要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基本道德秩序建设,形成向上的力量、向善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