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是一位公认的文学家、思想家,同时也是一位至今仍然研究得并不充分的教育家。在民国时期的教育界,胡适是一位领军人物。胡适先后在北京大学、中国公学、光华大学执教,曾任中国公学校长,北京大学教授、教务长、文学院院长、校长。他七十一年的生涯中,在大学总共工作了三十多年。
在民国时期的大学体制改革方面,胡适作出了不可抹杀的贡献,由于他的倡议,北京大学成立了评议会,创办了《北京大学日刊》,并于1919年正式改用选科制与分系法,陆续成立了各科各门的研究所。他主张“接受教育权利平等”,大力呼吁“大学开女禁”,得到了蔡元培的支持,促使北大于1920年春开始招收女旁听生,同年暑假正式招收女生,开我国大学男女同校的先河。1921年9月,胡适又向北京大学提交了预科改良方案,并按此方案开设了“试验班”,在“试验”中求改革。
胡适是一位法治的提倡者,推动教育立法是胡适终生不懈的奋斗目标。早在1922年他就参与了《壬戌学制》的制订。辛亥革命后废除了清末学制,仓促制定了《壬子(1912年)—癸丑(1913年)学制》,一方面并未摆脱清末学制的影响,另一方面新式学校又五花八门。1922年10月全国教育会联合会在济南召开第八届年会,讨论修订新学制,于同年11月1日通过,名为《学校系统改革案》,即《壬戌学制》。身为北京大学教务长的胡适是新学制的主要起草人,他的主张——学制改革的重心定位于中等教育——为学制所采纳,具体表现为小学七年压缩为六年,中学由4年延长为6年,分初、高两级,沿袭至今。1946年12月他领衔提交了《教育文化应列为宪法专章》的议案,并亲拟了十项具体条文。1947年8月,在政局混乱、物价腾飞的形势下胡适又提出了一个《十年教育计划》,发展本土教育,扶植重点大学。由于胡适既有教育理论素养,又有教育实践经验,所以他的教育观内容丰富,涉及到教育史、教育法、教育理论诸多方面,极具特色。
胡适自认为他的思想受英国博物学家赫胥黎和美国哲学家杜威这两个人的影响最大:赫胥黎教他怀疑,不信任一切没有充分证据的东西;杜威教他思想,关注当前问题,把一切学说理论都视为有待证明的假设。不过,比较起来,对胡适一生的文化生命产生决定性影响的还是杜威(JohnDewey 1859-1952)。有趣的是,胡适对杜威的兴趣并不是来自对杜威的热捧,而是来自美国康奈尔大学“客观唯心派”哲学教授对杜威学说的猛烈批判。“多谈科学而少谈宗教”的信条,使胡适在杜威哲学中找到了最初的思想契合点。于是胡适决定中断康奈尔大学的学业,转学到哥伦比亚大学,向杜威学习哲学。胡适主要从三个方面把握杜威的思想:一,杜威哲学的根本观念;二,杜威论思想;三,杜威的教育哲学。(《实验主义》,见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第2册、第231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出版)
不过,胡适的教育思想绝非杜威思想的简单翻版。在杜威访华之前,中国思想界就介绍过亚当·斯密、尼采、穆勒、托尔斯泰、赫胥黎、达尔文、斯宾塞、卢梭、孟德斯鸠、克鲁泡特金等人的著述。这些西方思想家的思想对胡适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胡洪骍”之所以在十九岁那年正式使用“胡适”这一名字,就是受到了达尔文进化论中“适者生存”观念的影响。更为重要的是,作为一个广采博览、中西俱粹的思想家,胡适对杜威哲学的师承是有所选择的;他尤其擅于在中国古代典籍里直接寻找符合实用主义教育思想的元素。比如,他认为,孔子“有教无类”的主张跟杜威“平民教育”乃是公共教育的观念完全一致。他认为,中国除官学之外,汉代的私人讲学也是当今私立学校(民办学校)的起源。胡适认为私立学校比较自由,更少限制,是传播学术的重要基础。又如,他肯定中国绵延两千余年的科举制度。这种考试制度在发展过程中逐步打破了阶级观念,只问成绩,不问来历,成为了一种标准客观、公开竞争的选拔人才制度。这种制度经外国传教士推广介绍,对欧洲的文官考试制度产生了积极影响。从清儒的治学方法中,胡适也找到了实用主义提倡的“实证”精神。这些都表明胡适力图用杜威的“平民教育”“个性教育”“生活教育”“重视证据”等观点激活中国本土的教育传统,也表明胡适的教育思想不仅融入了杜威思想等西学理论,而且力图与中国社会的历史文化特点与现实状况相结合。蔡元培赞扬胡适“新学深沉”,“旧学邃密”,这一评价也在胡适的教育思想中也得到了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