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世界各文明的演化歷程,絕非一元。中國文學,與中國醫學或中國哲學一樣,有其自身的發生、發展過程,得自西方文學史的許多所謂規律,往往與中國文學的實情相違。中國文學理論,則是從中國文學滋生,與西方文學理論,其同或不勝其異。若以西方文學的理論為“普遍規律”,以此範圍中國的文學及其理論,扞格處在所難免。數十年來中國文論研究的歷史表明,這以西範中的“比量”之法用得愈過,與中國的“本等實相”相去即愈遠(借用佛家唯識宗語);受病之源在於文化自覺的缺乏。另一方面,百年來中國的大趨勢,則是現代化。現代的學術方法與觀念,猶如新式利器,自有其不可取代的作用,中國一切學術的現代化,實為大勢所趨,無可避免。但是現代化源自西方(儘管現代化並不能等同於西化),現代學術,從分科到概念,大多含有西方文化的因子。中國學術現代化之際,如何轉此來自西方的“法輪”而不為其所轉,亦須有文化的自覺。此外,中國文化雖一脈相承,但絕非一成不變。文學理論亦是通中有變,若以所謂“二千年封建社會”的凝固眼光來觀照,必致失其真相;於是歷史的自覺亦為不可或缺。本文擬以中國文學理論中若干例證,就此二問題略作闡說。
(一)
七十年前(1933年),陳寅恪先生於《學衡》第七九期發表〈與劉叔雅論國文試題書〉,談到“吾輩今日依據何種文法以考試國文”,為出對子考試國文作解釋,略云:
今日印歐語系化之文法,即馬氏文通“格義”式之文法,既不宜施之於 不同語系之中國語文,而與漢語同系之語言比較研究,又在草昧時 期,中國語文真正文法,尚未能成立,此其所以甚難也。夫所謂某種語 言之文法者,其中一小部分,符於世界語言之公律,除此之外,其大部 分皆由研究此種語言之特殊現相,歸納為若干通則,成立一有獨立個性 之統系學説,定為此特種語言之規律,並非根據某一特種語言之規律, 即能推之以概括萬族,放諸四海而皆凖者也。
寅恪先生因此認爲,欲使中國語文真正文法得以成立,必須用比較語言之法,歸納出同系語言的通則。而從事比較之時,必須具有歷史觀念,“必不能認賊作父,自亂其宗統”。而當時從事此種比較之作,如《馬氏文通》之類,只是以印歐語系的規律為準繩,屬於此語系之特性,“視為天經地義,金科玉律,按條逐句,一一施諸不同系之漢文,有不合者,即指為不通。嗚呼!文通。文通,何其不通如是耶?”[1]
七十年來,中文的語法研究,當然是大有進展,但是寅恪先生所批評的情形,今日的語法學界是否已完全祛除,固亦難言。至於在中國傳統文學的研究方面,這一“認賊作父,自亂其宗統”的情形,容或有改善,但似乎不甚顯著。證據之一,便是1840年以前的文學,皆名之曰“古代”。
所謂“古代”也者,指的是長達二千年的“封建社會”。而所謂封建社會,則是基於其“封建土地所有制”,其生産關係是“封建”的,因而不是市場經濟,而是封建或自然經濟。但是任何稍有經濟學常識的人都知道,人類生産活動有三個要素,即勞動力、資本及土地。人們付出一定的代價,即工資、利息、地租,從市場上取得這些要素的使用權。這便是市場經濟,與是否有現代工業或股票交易所之類無關。土地所有人將田產的使用權暫時出讓給他人,按期收取代價,正是市場經濟下的常態。把市場上土地使用權的交易單獨提出,以爲這是一種封建關係,不是市場交易,在經濟學上沒有任何根據。中國歷史上的社會分工開始甚早,從《孟子》和《史記·貨殖列傳》可見,早在二千餘年前,中國就已不是什麽“封建社會”,就已實行了市場經濟。《史記》所謂“若水之趨下”,和亞當·斯密所謂“看不見的手”,試問有何不同?而且《史記》的比喻更爲形象化,更爲易懂。司馬遷又說:“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與現在自由派經濟學家之説,試問又有何不同?中國長期“封建社會”之説,在經濟學上完全缺乏根據。[2]有鑒於此,筆者不用“古代”而用“傳統”一詞。
長期“封建社會”的説法,其依據是社會發展五階段論,以爲人類社會必經五個階段,由原始而奴隸而封建而資本,直至共產主義的大同社會。此乃社會發展的普遍規律,中國又豈可違例?1950年代以來,“二千年封建社會”之說深入人心,研治古典文學者,大都奉此說為圭臬,不越雷池一步。於是有清一代的文學,必須腰斬,“古代”、“近代”,劃若鴻溝。至於“古代”與“現當代”,更是老死不相往來。畫地爲牢,作繭自縛,莫此爲甚。更有甚者,凡中國人固有的理論,不論當時看來多麽“先進”,總有其“局限性”,而且大多與“封建”脫不了干系。至於這些理論是否有價值,只有一個標準,即是否與“先進”的西方學説相符合。這一看法,幾成定勢,牢不可破。然而讀書治學,貴在求是求真,不在一遵功令,不在人云亦云。近時研究歷史與社會的學者,對此長期“封建社會”之說已多有反省。何懷宏《選舉社會及其終結——秦漢至晚清歷史的一種社會學解釋》(北京:三聯書店,1998年)即為一例。以此解釋二千年的中國傳統社會,頗能言之有據。當然現在難説已是定論,不過與中國長期處於所謂封建古代之說相比較,學理上似乎更能說得通。
(二)
中國傳統文學理論,指的是中國固有(亦即未受“五四”以來全盤西化潮流影響)的文學理論,從中國傳統滋生。而傳統中國的歷史文化,與西方大不相同,得自西方歷史文化的理論,固然有其放諸四海而皆凖的部分。但是大部分所謂規律,是從研究西方歷史文化而來,一旦施諸中國,顯而易見,必有不合。然而奉此類“規律”為天經地義者,大有人在。若是泰西之“履”於華夏之“足”有不適合之處,則不假思索,操刀一揮,削足以適之。在此輩看來,從事中國文學研究,文字可以一知半解,體製、格律之類可以一片茫然,“理論”卻不能不講,因爲若無理論,又如何能把握事物的本質與深層?循至末流,離開了西方的概念框架與名詞術語,根本無法説話,因爲整個話語系統本由西天而來,久假不歸,便成了我所固有之物。
數十年來的中國學術史表明,這一以西範中的“比量”之法用得愈過,與中國的“本等實相”(借用佛家唯識宗語)相去即愈遠。受病之源在於歷史文化自覺的缺乏,而缺乏此自覺的原因,則在一元論的世界觀。在一元論者心目中,人類文明儘管外表看來千差萬別,但必趨於同一方向,只是有遲速之異而已,因爲有大力者(如上帝、生産力、世界精神、普遍理性、歷史辯證法等,各派哲學看法不同,但為綱維世界的大力者則一)在潛運默化,非人力所能阻止。世界文明的發展模式既為一元,各上層建築當然也有共同的發展規律,西方文明一馬當先,進步最速,人類的普遍規律、共同道路,便不能不求之於泰西了。人類歷史既有統一的規律,真理與價值當然也是一元而非多元。從前的中國人,因爲沒有接觸到西方的“先進”思想,於終極的真理若不是瞢然莫辨,也只是恍惚遇之,不能所見真切。而今日的國人,有幸受到西方的“啓蒙”,豈可故步自封,不以進口的“真理”為準繩,來衡量評説祖先傳下來的一切?據思想史家柏林(Isaiah Berlin)的説法,這一元的真理觀與價值觀,乃是歐洲二千餘年思想的主流,至十七、八世紀的啓蒙運動而臻於極。[3]這一“啓蒙”觀念,至今中國多數知識分子仍然奉為金科玉律。然而在西方,自維柯(Giambattista Vico)以後,“文化多元”觀念興起,以爲世界上每一種文化,若真能自成一體,一定有其獨特的視野和自己的一套價值觀,不會被克服,也不會被統合,因此不能以得自某一文化的觀念為終極標準;而且這各不相同、甚至時常相互衝突的種種價值與理念,都是人類價值的一部分,沒有上下優劣之分。(不過,柏林以爲,文化多元主義不是相對主義,人類的價值觀念不論如何不同,其數目終究有限,不出人謀人能的範圍,因此人可以了解其他文化、其他時代的價值與理念。)[4]某一文化的歷史,本是此一文化中人的共“業”(借用佛家名詞)。各文化的價值既有殊異,此文化所造之“業”當然也不同,何來歷史發展的共同道路與普遍規律?得自西方歷史文化的理論,當然可能會有適合於各文化的通則,但僅僅是一部分而已,其同或不勝其異。若奉之唯謹,一一施諸中國文化的各方面,欲免陳寅恪先生所譏之“認賊作父”,其可得乎?
數十年來的中國學者,大多持有一元的世界觀,以某家西說為指導來詮釋與評價自己的歷史與文化,或多或少地唯歐洲的馬首是瞻(黑格爾與馬克思都是歐洲中心主義者)。於是中國文化固有之物,凡符合西方歷史發展的“規律”者,即為“先進”,即有價值,否則大可懷疑。要了解及評説中國歷史文化的内容,必須懂得來自西方的“理論”,否則再怎樣用破功夫,不是徒勞無益,就是事倍功半。西方代表了現代化,中國的一切都非現代化不可,研究文學理論自亦不能例外。學術現代化確是必然的趨勢,而且今天的學術,從分科到概念,大多含有西方文化的因子。但是同時我們必須明白,世界上的文化本是多元發展,各有其統緒,所謂共同規律云云,大半得自西方,尤其是西歐。除非把世界上今存及昔日曾經有過的所有社會或文化全部研究,才能得出所謂共同規律;即使人類自草昧時代至今百分之九十五的文化都已研究殆盡,所得結論也不一定與其餘百分之五的文化相符,只是相符概率高而已,仍難説是“共同規律”。得自西歐一隅之地的理論,必定放諸四海而皆凖,說得通嗎?因此我們在追求學術現代化、熱衷於各種時髦理論的同時,必須對自己民族的歷史與現狀,必須對所研究的内容本身,有充分的了解,切不可混別相於總相,自亂其宗統。此即所謂歷史文化的自覺。
(三)
中國傳統學術思想,植根於中國固有哲學,與古希臘以來的西方哲學傳統迥異。其中極重要的一點是一元的本體論,心與物、理與氣、道與器等等,皆非二元對立,只是同一本體的不同相而已。此一本體即是“氣”。正如近世通人劉鑑泉(咸炘)所說,
吾華之言宇宙本體,本止“一氣”。莊周“通天下一氣”之言(〈知北 游〉),乃一切聖賢愚賤所共認,本無柏拉圖理世界之說。即程朱亦不 過析言理耳,非有理氣二元之見也。道者,理也,氣之理也,即有理之 氣也。理指條理,氣指實質,名雖有二,其為物則不貳也,復何爭乎?[5]
氣絕不等於西方思想中的“物質”。(中國傳統中並無“物質一般”的觀念,其所謂物,指的是具體一物,即今語所謂“東西”。)首先,所謂氣,可指人的生命力(人賴氣以生,呼吸停止,生命即終結),顯然與西方傳統中的“物質”不同。其次,氣充滿天地之間,無須外力推動,永遠在流動之中。若以西方概念比附,其實是近於“能”而遠於“質”。第三,人所呼吸的氣,即是充滿宇宙之氣,所謂“通天下一氣”,所謂“天人合一”,其基礎正在於此。第四,氣凝聚而成形,生人生物,體壞形散之後,復歸天地之一氣。死生之別,只是一氣聚散之異而已。第五,氣既是生命力、宇宙的動力因,也是萬物構成的質料,亦即物質性與精神性兼備。人的身與心,雖有差異,卻並無本質上的不同。明乎此,可見中國傳統中從來就沒有什麽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的對立。《文心雕龍》一書,到底是“唯物主義”還是“唯心主義”,數十年來爲此聚訟不休,有關文獻汗牛充棟,不謂之戲論也不得。
如劉鑑泉所謂,“凡一概念必合實體言,形上絕對必徵形下實事,即理即事,雖分必合;乃華人之通風,亦華人之特長也。”[6]在這一元的宇宙觀中,氣有廣狹二義。廣義而言,“氣”之一語,囊括一切,即是宇宙本身、存在本身,理、神、性等,只是其不同的面相而已;狹義而言,氣指宇宙的構成質料,神指其能動性,理則指其潛能與所以然。就人而言,今人所謂身體與精神、心理與生理,皆屬於“氣”。“情”與“志”都由“氣”的活動而生,並無本質之異,志只是定向的情而已。硬要把“言志”與“抒情”說成是詩歌理論中兩個截然不同的傾向,全屬誤解。《文心雕龍·明詩》分明説:“人稟七情,應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人與萬物都在大化一氣之中,人稟有七情,不能不感於物而情動,志意即由此而生。故《毛詩·大序》曰:“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為志,發言為詩。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志在高山流水,志在濟世安民,都是情的表現。情若不動於中,心如死灰,試問這類“志”又從何而來?陸機〈文賦〉謂“詩緣情而綺靡”,引來不少後人的抨擊。關鍵實在“綺靡”二字,而不在“情”。在這些人看來,“綺靡”也者,流蕩忘返之情、不正之情之謂也(陸機原意是否如此,姑置不論)。現在要問的是:難道只有這類“綺靡”者才屬於“情感”,厚重嚴肅者便不屬嗎?可見將“言志”與“抒情”判若水火,顯為瞽說。
在中國思想傳統中,情與理亦非必然對立。依程朱派理學家之見,情屬於氣,性屬於理,然而理氣“本無先後之可言。然必欲推其所從來,則須說先有其理。然理又非別為一物,即存乎是氣之中”(《朱子語類》卷一)。如呂誠之先生所說,“統觀全體,則朱子未嘗以理為實有一物,在氣之外,固彰彰也。”[7]中國文學傳統中“性”、“情”常並舉(如“真性情”、“性情中人”等),性也,理也(程朱派以爲,“性即理”),指的乃是“氣之理”或“有理之氣”,與情絕非對立。
然而現在不少學者,偏要把中國傳統說成與中世紀的歐洲相似,主張禁欲主義,於是盡力強調所謂情與理的衝突。例如把湯顯祖的《牡丹亭》說成是“情”、“理”衝突貫穿全篇,所引以爲據的,是湯氏此書的〈題詞〉:
如麗娘者,乃可謂之有情人耳。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 死可以生。生而不可與死,死而不可復生者,皆非情之至也。夢中之 情,何必非真?天下豈少夢中之人耶?必薦枕而成親,待掛冠而為密 者,皆形骸之論也。……嗟夫!人世之事,非人世所可盡。自非通人, 恆以理相格耳。第云理之所必無,安知情之所必有邪?
人死而復生,豈是情理中的事?故曰“理之所必無”。但湯氏所揭櫫者,乃是“情之至”:情到了至處,決不能用普通人之所謂理來“相格”。而理學家所謂理,如呂誠之先生所指出,“非普通人之所謂理也。普通人之所謂理,乃就彼所知之事,籀繹得之,約略言之而已。至理學家之所謂理,則必貫通萬事而無礙,乃足以當之”。[8]〈題詞〉所說之理,請問乃普通人所謂理,還是理學家所謂理?情、理衝突云云,足信乎?不足信乎?
(四)
以上自亂宗統之例,其根本原因,正在於缺乏歷史文化的自覺,以取自西方之“理”來限中國之“事”。昧於中國固有思想傳統為原因之一,另一原因是目的論的歷史觀。持此歷史觀者以爲,人類歷史有一個終極目標或大結局,如地上天國或大同社會之類。這一目標為某種超人的力量(如人格神的上帝、世界精神、超越的理性、生産力的發展等等,各派思想所主張者不一,但都是不依人的意志為轉移之物)所預先設定,乃必至之數,一切中間過程都是為此一大事因緣服務;而且到達這一目標有其一定的先後階段(如基督教傳統以爲,人類宗教由原始到多神到一神,最後上帝之光將照亮全人類,為基督所拯救;黑格爾哲學則以爲,世界精神有其“正、反、合”的開展模式,最終理性將統治全世界),可以經由上帝的“恩寵”或正確“理論”的把握,為人所預知。此等宏大壯麗的理論大廈,乃出於“先知”而不是具體的歷史探究,並無經驗事實的支撐,説穿了,與中國昔時邵康節的“元會運世”說以及《推背圖》、《燒餅歌》之類,沒有什麽本質上的不同。不過,在這些一元論者看來,要正確解釋中國的歷史文化,首先必須掌握這大的系統“理論”或普遍“規律”,可惜國人以前未經西方“先進”思想的點化,對此懵無所知,於是“先知先覺”者就不可不負起這“啓蒙”的大任了。
百年來在中國最佔勢力的一元論歷史觀,就是社會發展五階段的理論。以此用於中國歷史,就有了明清間“資本主義萌芽”之說。原先的資本主義萌芽論者,以資本主義為社會發展的必經階段,其所以有歷史意義,不在本身的價值,而在於為實現社會主義驅除難耳。晚近論者,則大多不以社會主義為祈嚮,所著眼的其實是近代西方的工商社會,是資本主義本身。不管差異如何,二者都以爲,明清時期的中國,有一個“個性解放”的思潮。泰州、公安派下的“狂禪”人物,於是便成了“啓蒙”的先進,1980年代以來,更被譽爲“實學”的中堅。然而明代士大夫重情而輕理,主動而不主靜,與歐洲啓蒙運動的對立面——浪漫主義反倒有幾分相似。[9]歐洲啓蒙思想家一尊理性,以爲理性最終將照亮人人之心,理想社會因此得以實現。宋代理學家所謂理,當然和歐洲人心目中的“理性”有異,但宋代理學家凡事要探明一個究極的道理,以爲只要人人能循理而行,天下即可臻於太平之治。這一思想傾向,與歐洲啓蒙運動的理性主義之接近程度,與明代“師心”的泰州學派相比較,試問孰大孰小?
中國歷史上,何時有過近代歐洲意義上的啓蒙運動?今人所謂明清間“進步”的“啓蒙思想家”,其實罕有人懷疑周孔之道。如慧業文人袁枚,現在有學者予以一美謚,曰“叛逆”;其所“叛”所“逆”者,當然是以周孔之道為代表的“封建”思想。但是細讀袁氏文集,可見他雖放言高論,禮教束縛不住,對周孔之道卻從未有任何懷疑。[10]我們若是擺脫了一元論的歷史觀,深入中國歷史本身作一番探究,對明代中葉以降的文學思潮與理論,便會有極爲不同的看法。
明人重視情,提倡心的“主宰”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是出於對道德實踐動力的考慮。人稱明初理學之冠的曹月川(端)反對朱子太極只是理、本身不動的説法,云:
朱子謂理之乘氣,猶人之乘馬,馬之一出一入,而人亦與之一出一入。 若然,則人爲死人,而不足以爲萬物之靈;理為死理,而不足以爲萬物 之原。今使活人乘馬,則其出入行止疾徐,亦由乎人馭之如何耳。 (《明儒學案》卷四四〈諸儒學案上三〉)
這段話的要點有二:一是理作爲萬物本原,必當有其創生能力,否則又如何能駕馭氣?二是人必當有道德實踐的原動力,否則不足以爲萬物之靈。而作爲道德實踐的動力,顯然知識大不如情意。情到了至處,金石為開,死者可生,此即《牡丹亭·題詞》所謂“第云理之所必無,安知情之所必有邪?”浙中王門季彭山(本)著有《龍惕》一書,云:
今之論心者,當以龍而不以鏡。龍之為物,以警惕而主變化者也。理自 内出,鏡之照自外來,無所裁制,一歸自然。自然是主宰之無滯,曷嘗 以此爲先哉?(引自《明儒學案》卷十三〈浙中王門學案三〉
最值得留意的是“理自内出”一語。“自内出”的“理”正是“情之至”的“情”,乃道德實踐的最大動力,所謂“警惕而主變化者也”。功夫做到“主宰之無滯”,生可與死,死可復生,又豈常人、恆理所能“相格”?明清間許多學者之所以重視情,乃至不否定欲(王船山即為一例),固當以此意會之。[11]
今人喜表彰晚明士大夫慷慨激昂之氣,艷稱其享樂遊宴之風,比之為近代化的先聲。然而晚明士大夫風氣另有其甚爲黑暗的一面,或為頌揚明末文人“個性解放”者所不及知。劉鑑泉有〈明末三風略考〉一文,論此頗詳,云:
明末有三風,為他時所無,一曰山人,二曰遊俠,三曰紳衿橫恣。三者 互為因果,而皆原於士大夫之驕侈。沿唐人科第之風而怙權勢,襲宋元 名士之習而好玩戲,招納門客以遂其欲,而山人遊俠皆出其中。士大夫 中復分為二,曰鄉紳,曰士子,而遊俠之劣者則為棍徒。鄉紳凌虐平 民,民或起而抗之。士子棍徒,則或佐鄉紳,或佐平民。至於將亡, 其鬬爭益顯。社盟門戶鬬於内,外國盜賊攻於外,而内復有此病,故魚 爛而不可收拾。世惟知明之亡由門戶流寇邊患,而不察此。此為史所不 詳,而小説詳之,觀《萬曆野獲編》,已見其端矣。[12]
今時學者譽爲提倡“個性解放”的明季士子,其實有不少是這“三風”中人物。硬要把“三風”熏習下的晚明文學思潮,說成是代表“資本主義萌芽”出現後的“市民”意識,通乎?不通乎?
總之,在學術現代化之際,要使中國學術研究,包括傳統文學理論的研究,不依傍他人,能自樹立於世,頗有賴於如何轉來自西方的“法輪”而不為其所轉;要做到這一點,歷史文化的自覺實不可或缺。歷史文化自覺的最大障礙,則在於一元論的世界觀;此弊不除,歷史文化的真相終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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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明館叢稿二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頁221-223。
[2] 上述見解,得自經濟學家趙岡教授〈傳統與近代變遷中的中國經濟〉一文,載《全漢昇教授九秩榮慶祝壽論文集》(臺北:中央研究院,2001年),頁75-97。
[3] 見其“The Decline of Utopian Ideas in the West”,載其The Crooked Timber of Humanity: Chapters in the History of Ideas (New York: Vintage Books, 1992), pp. 24-25; 以及“The Counter-Enlightenment”,載其The Proper Study of Mankind (New York: Farrar, Strauss and Giroux, 1997), pp. 243-244。
[4] 見“Giambattista Vico and Cultural History”,載The Crooked Timber of Humanity, pp. 59-60;及“My Intellectual Path”,載其The Power of Ideas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0), pp. 11-14。
[5] 見其《内書》〈氣道〉,收入《推十書》第一冊(成都:成都古籍書店影印本,1996年),頁482(原書卷三,頁二十)。
[6] 同上,頁479(原書卷三,頁十四)。
[7] 呂思勉《理學綱要》(北京:東方出版社,1996年),頁96。按:是書論理學甚精,遠在現在一般哲學史及思想史著作之上。
[8] 《理學綱要》,頁97-98。
[9] 伯林以爲,十八世紀末,浪漫主義在德國興起,主張真理不是被“發現”,而是為人所“創造”,不僅與啓蒙運動的理性主義截然相反,而且從根本上否定了西方二千年來的真理觀。他因而稱之爲“浪漫主義革命”。見其“The Romantic Revolution: A Case in the History of Modern Thought”,收入其The Sense of Reality: Studies in Ideas and Their History (New York: Farrar Strauss and Giroux, 1996), pp. 168-193。
[10] 請閲拙作〈近代實用型儒家循吏之學——袁簡齋論治發微〉,載《國立編譯舘舘刊》,第二七卷第二期(1998年12月),頁113-141;收入拙著《近世中國學術通變論叢》(臺北:國立編譯舘,2003年)。簡齋以爲,“古來歸周、孔者,荀、孟、程、朱俱有流弊,有習氣,我不以爲然”,然而周孔本來之教,則通情達理,以“絜矩”為道,決不迂闊,更不“以谿刻為清”。
[11] 參看拙作〈船山思問錄導讀〉,載《船山思問錄》(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頁22-25。
[12] 載《内書》,收入《推十書》第一冊,頁351(原書卷十,頁十)。
(原載《古代文學理論研究》22輯,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