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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作者问题研究述论(朱文民)(《学灯》第二十一期)

 

[ 编辑:web1 | 时间:2012-03-15 08:55:36 | 推荐:曲阜优秀商家展示 | 来源: | 作者: ]

 

 

内容提要:《刘子》作者,两《唐书》和郑樵《通志》皆著录为刘勰,从南宋开始出现作者分歧,或谓刘勰、或谓刘昼等人。今对历代学人研究结论进行梳理,可以初步认为刘昼之说,可能是南宋时的一种伪说。

关键词:《刘子》作者  历代争鸣  研究述论 

《刘子》一书,一名《新论》,又名《刘子新论》、《流子》、《德言》。现有文献记载,最初引录其书的是隋代虞世南《北堂书抄》。其后历代公私书籍著录渐多,但对该书作者自南宋则发生了分歧。今对历史文献记载和诸家研究意见叙录如下:

一、元明及元明以前关于《刘子》的著录 

(一)官家著录

《隋书·经籍志·子部·杂家类》:“《刘子》,十卷,亡。”未记作者为何人。

《旧唐书·经籍志·丙部·杂家类》:“《刘子》十卷,刘勰撰。”

《新唐书·艺文志·丙部·杂家类》:“《刘子》,十卷,刘勰。”

《日本国见在书目·杂家类》有《刘子》十卷、五卷、三卷本,但未提作者名。

《崇文总目》:“《刘子》三卷。”未记作者为何人。(今四库本《崇文总目》多不录作者,当因每条前原有序释的缘故。)

《宋史·艺文志·子部·杂家类》:“《刘子》三卷,题刘昼撰。奚克让《刘子音释》三卷,又《音义》三卷。”

(二)私家著录

唐释慧琳《一切经音义》卷九十《音高僧传》第八《释僧柔传》:“刘勰,梁朝时才名之士也,著书四卷,名《刘子》。”

敦煌遗书伯2721卷、伯3649卷《随身宝》(一名《珠玉抄》),二名《益智文》,三名《随身宝》):“《流子》,刘协注”。

唐张鷟的小说《朝野佥载》:“《刘子》书,咸以为刘勰所撰,乃勃海刘昼所制。昼无位,博学有才。□(按《四部丛刊》本缺,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引作“窃”)取其名,人莫知也。”(今中华书局本《朝野佥载》正文中不见其文,在《补辑》中有。此说原见于南宋人刘克庄的《后村大全集·诗话续集》的引录)

唐袁孝政《刘子注·序》:“昼伤己不遇,天下陵迟,播迁江表,故作此书。时人莫知,谓为刘勰,刘歆,刘孝标作。”

宋郑樵《通志·艺文略·诸子类·儒术》:“《刘子》,三卷,梁刘勰撰。”

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十二《杂家类》:“《刘子》,三卷,右齐刘昼孔昭撰,唐袁孝政注。凡五十五篇。言修心治身之道,而辞颇俗薄。或以为刘勰,或以为刘孝标,未知孰是。”

宋王观国《学林》中说:[①] “《刘子·随时篇》曰:‘中流失舩,一瓠千金。’按《前汉·艺文志》有《鹖冠子》一篇,韩愈《读鹖冠子》文曰:‘鹖冠子称‘贱生于无所用,中流失舩,一壶千金。’予三读其辞而悲之。’以此观之,则《鹖冠子》有是语久矣,刘昼窃其语也。”这应该是最早提到《刘子》作者为刘昼的现存文献[②]。

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十《杂家类》:“《刘子》,五卷,刘昼孔昭撰。播州录事参军袁孝政为《序》,凡五十五篇。《唐志》十卷,刘勰撰。今《序》云:‘昼伤己不遇,天下陵迟,播迁江表,故作此书。时人莫知,谓为刘勰,或曰刘歆,刘孝标作。’孝政之言云尔,终不知昼为何代人。其书近出,传记无称,莫知其始末,不知何以知其名昼,字孔昭也。”

宋章俊卿《山堂考索》卷十一《诸子百家门·杂家类》:《刘子》,题刘昼撰。泛论治国修身之要,杂以九流之说,凡五十五篇。《唐志》云:“刘勰撰。今袁孝政《序》云:‘刘子者,刘昼,字孔昭,伤己不遇,播迁江表,故作此书。时人莫知,谓刘歆、梁刘勰、刘孝标作。’”

宋赵希弁《郡斋读书附志·诸子类》:“《刘子》,五卷。右刘昼字孔昭之书也。或云刘勰所撰,或曰刘歆之制,或谓刘孝标之作。袁孝政为《序》之际,已不能明辨之矣!”

   宋黄震《黄氏日抄》:“《刘子》之文类俳,而又避唐时国讳,以世为代,往往杂取九流百家之说,引类援事,随篇为证,皆会粹而成之,不能自有所发明,不足预诸子立言之列。播州录事袁孝政注而序之,乃盛称誉;且谓五十五篇取五行生成之数,于义无考焉。然又谓刘子名昼字孔昭,而无传记可凭,或者袁孝政之自为者耶?”

宋濂《诸子辨》:“《刘子》,五卷,五十五篇,不知何人作。《唐志》十卷,直云梁刘勰撰。今考勰所著《文心雕龙》,文体与此正类,其可征不疑。第卷数不同,为少异尔。袁孝政谓‘刘昼(孔昭)伤已不遇,遭天下陵迟,播迁江表,故作此书。’非也。孝政已无传记可凭,复致疑于刘歆、刘勰、刘孝标所为。黄氏遂谓孝政所托,亦非也。”

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卷一《经籍会通三》:“两《刘子》:一刘敬,(原注:三篇,儒家。)一梁刘勰。(原注:三卷。)”

元代前著录《刘子》及作者的尚有王应麟《玉海》,章俊卿《山堂考索》,马端临《文献通考》等,皆与晁公武、陈振孙大同小异,兹不赘述。

 二、明以后关于《刘子》作者的新说 

1、《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的三种新说。《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案《刘子》十卷,《隋志》不著录,《唐志》作梁刘勰撰。陈振孙《书录解题》、晁公武《读书志》,俱据唐播州录事参军袁孝政序,作北齐刘昼撰。《宋史·艺文志》亦作刘昼。自明以来,刊本不载孝政注,亦不载其序,惟陈氏载其《序》,略曰:‘昼伤己不遇,天下陵迟,播迁江表,故作此书。时人莫知,谓为刘勰、刘歆、刘孝标作。’云云,不知所据何书。故陈氏以为终不知昼为何代人。案梁通事舍人刘勰,史惟称其撰《文心雕龙》五十篇,不云更有别书。且《文心雕龙·乐府》篇称;‘涂山歌于候人,始为南音;有娀谣乎飞燕,始为北声;夏甲叹于东阳,东音以发;殷整思于西河,西音以兴。’此书《辨乐》篇称:‘夏甲作《破斧》之歌,始为东音。’与勰说合;其称‘殷辛作靡靡之乐,始为北音。’则与勰说迥异,必不出于一人。又史称:勰长于佛理,尝定定林寺经藏,后出家,改名慧地。此书末篇乃归心道教,与勰志趣迥殊,白云斋《道藏》目录,亦收之太元部无字号中,其非奉佛者甚明。近本仍刻刘勰,殊为失考。刘孝标之说,《南史》、《梁书》俱无明文,未足为据。刘歆之说,则《激通篇》称:‘班超愤而习武,卒建西域之绩。’其说可不攻而破矣。惟北齐刘昼字孔昭,渤海阜城人,名见《北史·儒林传》。然未当播迁江表,与孝政之《序》不符。《传》称;‘昼孤贫受学,姿意披览,昼夜不息。举秀才不第,乃恨不学属文,方复缀辑词藻,言甚古拙。’与此书之缛丽轻茜亦不合。又称:‘求秀才十年不得,乃发愤撰《高才不遇传》。孝昭时,出诣晋阳上书,言亦切直,而多非世要,终不见收。乃编录所上之书为《帝道》。河清中,又著《金箱璧言》,以指机政之不良。’亦不云有此书,岂孝政所指又别一刘昼欤?观其书末《九流》一篇,所指得失,皆与《隋书·经籍志》子部所论相同。使《隋志》袭用其说,不应反不录其书,使其剽袭《隋志》,则贞观以后人作矣。或袁孝政采掇诸子之言,自为此书,而自注之。又恍惚其著书之人,使后世莫可究诘,亦未可知也。然刘勰之名,今既确知其非,自当刊正;刘昼之名,则介在疑似之间,难以确断。姑仍晁氏、陈氏二家之目,题昼之名,而附著其牴牾如右。”[③]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否认了以前所提出的《刘子》作者为刘勰、刘昼、刘歆、刘孝标。提出了新的三说:一、贞观后人作;二、袁孝政自为说;三、既非梁刘勰、也非北齐刘昼,而为另一刘子。否认刘勰作的理由有三:一、史唯称刘勰撰有《文心雕龙》,不云更有别书。二、《文心雕龙·乐府》篇:“涂山歌于候人,始为南音;有娀谣乎飞燕,始为北声;夏甲叹于东阳,东音以发;殷整思于西河,西音以兴。”《刘子·辨乐》篇则说“殷辛作靡靡之乐,始为北音。”则与《文心》说迥异,必不出于一人。三、刘勰长于佛理,且出家为僧。《刘子·九流》归心道教,与勰志趣迥殊。否认刘昼说的理由也有三:一、袁序说刘昼播迁江表,与《昼传》记录的刘昼身世不符。二、刘昼之书无文采,“言甚古拙”,与此书之缛丽轻茜亦不合。三、《昼传》亦不云有此书。

但是,《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的作者对史料阅读有误:一,《隋书·经籍志》是著录了《刘子》的,只是未记作者,故不得言《隋志》不著录也。二、陈振孙《书录解题》、晁公武《读书志》,是照录所见《刘子》作者题署,而非“俱据唐播州录事参军袁孝政序,作北齐刘昼撰”,反而对袁《序》提出质疑。

2、明人伪作说。王昶《春融堂集》卷四十三《刘子·跋》:“《刘子》,二卷,北齐刘昼著,共五十五篇。唐播州录事参军袁孝政注。按昼字孔昭,所撰有《高才不遇传》、《金箱璧言》,而是书本传无之。又《隋经籍志》,若《顾子》《符子》入书录,而此独末载,何与?考《唐志》,《刘子》十卷,刘勰撰,孝政序云:‘昼播迁江表,故作此书。时人莫知,谓为刘勰。或曰刘歆、刘孝标作。’陈氏振孙至不知为何人。晁氏谓其俗薄,则殊有见也。大抵《唐志》之《刘子》,非即此《刘子》;而此书不见于《昼传》,为后人伪撰无疑。明人好作伪,申培《诗说》、《子贡易诗传》、《天禄阁外史》,无识者多奉为天球拱璧,是书盖其流亚尔。”

  3、作者为吴晋人说。清人姚振宗在《隋书经籍志考证》中说:“此刘子似非刘昼。昼在北齐孝昭时著书名《帝道》,又名《金箱璧言》者,非此之类,且其时当南朝陈文帝之世,已在梁普通后四十余年。阮氏《七录》作于普通四年,而是书见载《七录》,其非昼所撰更可知。袁孝政序今不存,据陈氏宋氏所引,则亦未尝定以为刘昼。然其言天下陵迟,播迁江表,必有所本,亦非昼非勰非孝标之遭际。《七录》列是书于吴晋人之间,似犹为东晋时人。其书亦名《新论》,与魏晋时人风尚尤近。日本书目载《刘子》十卷,又五卷,又三卷,则三本并行由来久矣。”[④]

   姚氏之论是击中了刘昼说要害的。刘昼的著作和活动时间已在陈代,其著作何能入梁人书目中?但姚氏又提出了吴晋时人作的新说。

自从姚振宗氏提出魏晋时人作后,一直未有响应者,直到近年才有陈志平先生在《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7年第4期撰文《<刘子>作者和创作时间新考》,提出西晋说。全文分两部分,第一部分认为《刘子》既不是刘勰也不是刘昼。否定刘勰的理由有三条:一、刘勰史惟称其撰《文心雕龙》五十篇,不云更有别书。二、且《文心雕龙·乐府篇》称:“涂山歌于候人,始为南音。有娀谣乎飞燕,始为北声。夏甲叹于东阳,东音以发。殷整思于西河,西音以兴。”此书《辨乐篇》称:“夏甲作破斧之歌,始为东音”,与勰说合。其称“殷辛作靡靡之乐,始为北音”,则与勰说迥异,必不出于一人。三、又史称勰长于佛理,尝定定林寺经藏,后出家,改名慧地。此书末篇乃归心道教,与勰志趣迥殊。案,以上三条均重复以往论者之老调,无有新意,前人已辨驳,陈氏不察尔。否定刘昼的理由大体有二:一、袁孝政《刘子注序》与史载的刘昼生平不合。二、刘昼的学历品行与《刘子》相矛盾(具体列举了四条)。陈文通过排除了刘勰和刘昼说,而选择了魏晋人,理由有二:一、《隋书·经籍志》列《刘子》于魏晋人著作间。二、《刘子》本身的线索:《刘子·贵农》篇云:“故农祥晨正,辰集娵訾,阳气愤盈,土木脉发。天子亲耕于东郊,后妃躬桑于北郊。”晋礼是皇帝亲耕于东郊,皇后蚕于西郊。虽然梁王朝有皇帝亲耕于东郊之说,但未见有皇后蚕于北郊之说。晋太康九年以前有皇后蚕于北郊说,故其书当作于晋“太康九年先蚕于西郊前,即288年前。”案,此处作者应当考虑文献传抄者有妄改的可能,仅以一个“西”字和“北”字之差,就断定为“魏晋时人的作品”,证据太单薄,何况梁已有皇帝亲耕于东郊的明确记载呢![⑤]因为皇帝亲耕于东郊,皇后必蚕于西郊,古礼是对称的。

有关《刘子》作者的诸种说法已尽记于上。 

三、学术界围绕《刘子》作者诸种说法的辨论 

(一)关于《刘子》明人伪作和贞观以后人作的说法。1937年《文学年报》第3期发表了杨明照的《刘子理惑》一文,列举隋《北堂书抄》、唐《帝范》、《臣规》皆大量引录《刘子》和在敦煌遗书中发现多种《刘子》抄本为证,否定了贞观以后人作和明人伪作的说法。

(二)关于《刘子》作者刘歆、刘孝标二说。杨明照在《刘子理惑》一文中还所举《刘子》中大量后汉及魏晋间人的故事,以证非刘歆所作,支持了《四库总目提要》否定刘歆说的意见,此论据正确,其后无人再提及。杨文又以《梁书》《南史》的《刘孝标传》“俱无明文,而彼此持论又臭味不同。孝标之《绝交》与是书之《托附》径庭也。孝标之《辨命》与是书之《命相》霄壤也。果出一人之手,何有首鼠之词?……则孝标之说,亦迎刃而解矣。”杨文发表以后,刘孝标之说,长期无人再提及,2008年陈志平先生在《刘子研究》中提出“值得注意的刘孝标”:(1) “刘孝标有播迁江表的经历”;(2)“刘孝标有隐居的经历”;(3)“刘孝标的学识与《刘子》接近”;(4)“刘孝标的思想与《刘子》接近”(刘孝标有《相经序》《辩命论》,《刘子》有《命相》篇)。认为“刘孝标可能是《刘子》的作者”。[⑥]陈志平先生所列举的证据是值得注意的,相比杨明照的否定论据是有力的。但是笔者认为刘勰与刘孝标相比,除了“播迁江表”外,人生遭际大同小异,都少年丧父;都有寺院生活经历;都有研究过命相的经历;都曾受到梁武帝的礼遇,又对自己的政治地位不满足;都有著作传世。二者相比较,刘勰是一个创新型的人才,《文心雕龙》的篇章架构来自于《周易》,《刘子》的篇章架构也来自于《周易》。《刘子》中关于言意之辩、关于法治、关于兵学、关于人才、关于美学等诸方面的论述,在《文心雕龙》中都能找到影子和萌芽,而刘孝标尚缺著作证明。《刘子》一书所达到的理论高度,刘孝标的现有文章还不足以证明非他莫属[⑦]。是否为刘孝标所著,尚待进一步挖掘资料。

(三)关于袁孝政自为说。

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卷三一《四部正讹中》说:“《刘子新论》,诸家咸以为刘昼孔昭。案《北史·昼传》:昼好学而文辞俚拙。……此书虽无甚高论,而辞颇清旨,意非昼所能也。宋景濂谓刘勰撰者近之。然《唐志》篇目不同,安知即此。……陈振孙谓终不知昼何代人,殊失考。黄东发直以袁孝政作,托名于昼,则亦未然。凡依托之书,必前代圣贤坟籍,冀以取重广传。昼之声价,在六朝甚泯泯,即孝政何苦托之?勘伪书者,此义又当察也。”[⑧]胡应麟对黄东发的辩驳颇中其要。从总体上说是同意宋景濂的考证结论的,认为《刘子》作者为刘勰。但是又有一疑问:与“《唐志》篇目不同”,即《唐志》称《刘子》,而今称《刘子新论》。这说明胡应麟的考证相当慎重,值得尊重。胡氏未见敦煌遗书,而敦煌遗书中有《杂抄》卷,卷中有《九流》一条,目下注“事在《流子》第五十五章”,(《流子》就是《刘子》已为学界所认可)所录正是《刘子新论·九流》篇原文,可知明代的《刘子新论》就是两《唐志》的《刘子》,此可打消胡应麟的疑窦。既然疑窦已被打消,那么宋景濂在《诸子辨》中谓《刘子》“《唐志》十卷,直云梁刘勰撰。今考勰所著《文心雕龙》,文体与此正类,其可征不疑”的结论也就是胡氏的考证结论了,认为《刘子》的作者为刘勰是“可征不疑”的。

清卢文弨《抱经堂文集·刘子跋》中说:“《刘子》五十五篇,南齐时刘昼孔昭撰。(王叔岷谓“南齐”当作“北齐”。)其文笔丰美,颇似刘彦和。然此有用世之意焉,或疑即勰所著,殆不然也。有唐播州录事参军袁孝政注。其云刘昼撰者,亦政之《序》云耳。宋人黄东发遂疑为孝政自著。余借得《道藏》本,见孝政所为注,浅陋纰谬,于事之出《左氏》、《国语》者尚多乱道,而谓其能为此文乎?……东发又讥其文类俳,此在当时文体自尔。”卢氏之驳已中其弊。

杨明照先生《刘子理惑》也列举大量事实反驳孝政自为说。今亦不见有人提及,其孝政当自为说已驳倒。

(四)关于刘昼说。《刘子》作者刘昼说,最初见于南宋刘克庄引录的唐张鷟的《朝野佥载》和唐袁孝政为《刘子》作注时的序言。从文字口气看,似出于一人之口,但袁孝政事迹不可考,是张氏抄了袁氏的,还是袁氏抄了张氏的,已无法断定。这是其一;其二,这两个出处均非原始资料,都是南宋人的引录。张氏之说见于南宋刘克庄《后村诗话·续集》卷三,袁氏之序见于南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但此记仅只言片语,而非全文,而袁序全文今已不见。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著录《刘子》时只是照录了所见《刘子》及题署的作者刘昼,但紧接其后说:“或以为刘勰,或以为刘孝标,未知孰是。”晁氏也未断出作者到底是谁。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又指出“其书近出,传记无称,莫详其始末,不知何以知其名昼而字孔昭也。”宋人章俊卿《山堂考索》也说: “今袁孝政《序》云……”的“今”字可與陳振孫“其書近出,傳記無稱,莫詳其始末”相佐證,可以說袁孝政非唐人而是宋朝人。这说明《刘子袁注》一书是南宋陈振孙时才出现的,陈振孙对其为唐人作品的真伪已经提出质疑,只是后人不察尔。

  1937年杨明照先生的《刘子理惑》也主张《刘子》作者为刘昼。他在否定了刘歆、刘孝标等诸说之后说:“究其作者又将谁属?今据孝政之《序》,晁氏之志(《郡斋读书志》云“《刘子》,齐刘昼孔昭撰”,《附志》同),《直斋书录》(《书录解题》云:“《刘子》,齐刘昼孔昭撰”)、王氏《玉海》(《玉海·艺文类》云“《刘子》,北齐刘皱字孔昭撰”)要以刘昼近是。”并举出两个证据。证据一,《刘昼传》中有昼“每言使我数十卷书行于后世,不易齐景之千驷也。”“以昼自言数十卷书计之,《刘子》必在其中,于数始足(《高才不遇传》四卷,《帝道》若干卷,《金箱壁言》若干卷,《六合赋》若干卷,再益以《刘子》十卷,差足云数十卷书)。”证据二,“又传称昼‘恨不属文,方复缉缀辞藻,言甚古拙。’今以《刘子》全书验之,其缉缀辞藻与言甚古拙,皆极为显著。”据此两证,定为刘昼。

认为《刘子》作者为刘昼的尚有余嘉锡的《四库提要辨证·刘子》条。余嘉锡首先判定《刘子》非刘昼作,认为袁孝政的《刘子注序》所记刘昼一事,与《北史》、《北齐书》的《刘昼传》不符,“余尝疑孝政作注,文理尚复不通,其言岂足为据?”继而又见刘克庄《后村诗话·续集》中引了张鷟的说法,于是又反过来坚信张言,否定前判,千方百计为刘昼说找出四条证据:其一,“‘昼无仕进,伤时无知己,多窃位妒贤,’”与《刘子》《知人》篇《荐贤》篇的一些语意合;其证二,《刘子》的《通塞》篇《遇不遇》篇“词气愤激,与其撰《高才不遇传》之意同”;其证三,“昼之为人诋佛而不非老庄,”与《刘子》“归心道家合”;其证四,刘昼在当时“不惟文章为邢、魏所嗤,即其仪容亦为流俗之所笑”,这同《刘子·正赏》篇所云:“奚况世人未有名称,其容止文华,能免于嗤诮者,岂不难也”语意合。[⑨]

余氏之言开了刘昼好庄老之学的先河。并举唐代傅亦为例,认为“凡辟佛者皆老庄之徒”。这与刘昼传记显然相矛盾。《梁书》记载范缜反佛,范缜是宋齐著名大儒刘瓛的弟子,“尤精《三礼》”,却不是老庄之徒,这说明反佛未必好老庄之学。而事实上,南北朝时期的佛徒高僧好老庄者不绝于史,有案可稽,无需赘言。《广弘明集》所记刘昼的话本意是说道士不同于老庄之道学(本),道士“藉佛邪说,为其配坐而已”,余氏误解了此语。

余氏其第四证是举《刘子·正赏》篇谓“以圣贤之举措,非有谬也,而不免于嗤诮,奚况世人,未有名称,其容止文华,能免于嗤诮者,岂不难也。”认为此正如刘昼以《六合》示魏收、邢子才而受到讥笑相合。余氏又言,昼学文“言甚古拙”,“未必不长于笔”。于是说:《北堂书抄》卷九十七有刘畫《邹衍传》,刘畫有人疑义刘晝,“《邹衍、庄周传》疑皆为《高才不遇传》中人。”《书抄》所引《邹衍别传》云:“邹子博识,善叙事,有禹、益之鸿才,道深东海,名重西山,日月不能乱其晖,金玉无以比其贵。”“其文体正如《刘子》相类,然则昼非不能华缛轻倩之文矣。善夫周中孚之言曰;‘传称其缀缉词藻,言甚古拙,或疑此书非其所能,亦非篤论。’”[⑩]

余氏为了证明《刘子》刘昼著,突破《刘昼传》中的“言甚古拙”之碍,提《北堂书抄》引疑为刘昼的话当真,说明《刘子》“言辞缛丽”,刘昼之口亦能吐得出来。于是狠批《北史》和《北齐书》的作者对刘昼的传记不实,为了给刘昼著《刘子》不惜为古人改文章。一是《北堂书抄》引的《邹衍别传》未必出自《高才不遇传》。因为虞世南并未注明出自《高才不遇传》,把刘“口”下的脱文疑为刘昼,再把脱文中的刘“口”人的《邹衍传》疑出于《高才不遇传》,这样把两个“疑”字加起来当真,岂不成了代数学上的两个负数成正数了吗?二是南北朝时《邹衍别传》之类的资料不绝于书,即使《书抄》中引的《邹衍别传》作者是刘昼也未必出自刘昼肺腑之言,因为刘昼之文采《昼传》已记载甚明,且《广弘明集·辨惑》篇所记刘昼的话也已证明其甚古拙。再,刘昼之学文已受到魏收、邢子才等人的嗤诮,而其“笔”的水平又“答策不第,言不着世要”,其“笔”的水平亦可想而知。

所以,由于余氏前已否认《刘子》刘昼著,其论颇中其要,后见刘克庄引张鷟语,于是改变初衷,为刘昼著找根据,并受杨明照氏之影响,所以其四证不仅不为学界所注意,反而落了个被陈志平先生斥其为古人改文章的嫌疑。[11]

对于促使余嘉锡转变观点的刘克庄引张鷟《朝野佥载》中关于《刘子》的话,台湾学者王叔岷在《刘子集证·自序》中评论说:“案张鷟以《刘子》刘昼作,与袁孝政同。谓昼窃取刘勰之名,余氏深信不疑,岷则以为不然,《传》既称‘昼常自谓博物奇才,言好矜大每言:“使我数十卷书行于后世,不易齐景之千驷也!”’其自尊自信如此,岂肯窃用人名,以自取哉?《传》谓其制六合赋,呈示魏收、邢子才。其欲取重于时流则有之。此犹刘勰之以《文心雕龙》取定于沈约也。(见《南史·刘勰传》)然刘勰之书,大为沈约所重;刘昼之赋大为魏、邢所轻,昼既不能得真赏于当时,惟有求知音于后世,若窃取刘勰之名以传其书,则并身后之名亦不可得矣!昼之愚不致如此。”[12] 王叔岷之言揭开并指出了张鷟的破绽。因此,今持刘昼说的人多不以其所论为据。

 学术界凡持刘昼说的人,所本的资料主要为上述诸条。

(五)既非刘勰,亦非刘昼,疑另一刘子之说。此说自从《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的作者提出以后,清人耿文光呼应此说。他说:“《刘子》虽无深意,而反复譬喻,文词斐然,与《北史·刘昼传》所云昼拙于文者不合,恐别是一人。” [13]1990年曹道衡先生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第二期发表的《关于<刘子>的作者问题》一文中也提出“另一刘子之说”。曹道衡在研究了诸家意见之后,认为《刘子》作者为刘昼是不能成立的,而判为刘勰,有人还不服,是否可考虑另一刘子。1998年,曹道衡再次谈到《刘子》一书时说:“有些书和作品还是保存在南方,在《隋书·经籍志》没有著录,但在南朝确已存在的,如所谓《刘子》,《隋书·经籍志》说已亡佚,而在《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中又出现了。此书前人都认为北齐刘昼作,其实从梁代著录情况看,根本不可能出于刘昼之手,笔者在《关于〈刘子〉的作者问题》中已有考证。此书当为南朝人作,当出现于南方。”[14]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5期,发表了陈祥谦的《〈刘子〉作者新证》一文,在既非刘勰也非刘昼之外,找了“另一刘子”,即梁王朝时期的刘遵。陈祥谦先生认为其说发端于梁简文帝萧纲《与遵从兄阳羡令孝仪令》(下简称《与孝仪令》),严可均《全梁文》的篇名为《与刘孝仪令悼刘遵》)和《与湘东王令悼王规》。《与孝仪令》中有:“而此子溘然,可嗟痛。”中“子”之谓刘遵;《与湘东王令悼王规》中有:“去岁冬中,已伤刘子,今兹寒孟,复悼王生,俱往之伤,信可虚说?”其中明确称刘遵为“刘子”。陈祥谦在文章中说:“一般而言,被尊称为‘子’者当有与之相称的子书,如杨子(即杨雄,作者注);或者说,子书作者多被他称或白拟为‘子’,如‘抱朴子’葛洪,这应该是没有疑义的。查考史籍,刘勰、刘昼等当时均无 ‘子‘之称谓,唯有追随梁晋安王萧纲长达二十余年的刘遵被尊为 ‘刘子’”。陈文其后为刘遵即《刘子》一书的作者,量身定做出五个证据。所论刘遵为人如何低调,轻名淡利,不求闻达。陈祥谦在该文中说:“换言之,刘遵撰著子书非为“立一家之言”,而是为了更好地辅佐萧纲(《刘子》是一部典型的箴戒著作,或可说明这一点);既为萧纲而作,这也是他不曾署名的原因之一。因此,当刘遵所著子书以萧纲藏书名义被录入《梁东宫四部目录》时,大有可能被“孝友淳深,立身贞固,内含玉润,外表澜清”的刘遵隐去了作者。阮氏《七录》录入该子书时,又当因循刘遵之旧,故无署名;但阮氏一定知道《梁东宫四部目录》出自刘遵之手。这就是为什么《七录》被纳入《隋书·经籍志》编撰系统后,《经籍志》唯有‘《梁东宫四部目录》四卷,刘遵撰’的著录,而无署名刘遵所撰子书的记载的真正原由。无论欲以‘树德建言’而‘腾声飞实’(《文心雕龙·序志》)名垂青史的刘勰,还是常说‘使我数十卷书行于后世’(《北史·儒林上·刘昼》)的刘昼,都以功利、声名为先,不大可能会放弃对自己著述的署名。”

在这里有两个问题应当注意:一是如果《刘子》一书的作者是刘遵,而陈文说刘遵是如何的不求名利,这就与《刘子·惜时》篇所表现出来的强烈的功名思想而又出于无奈的处境相矛盾。《刘子·惜时》篇说:“生为无闻之人,殁成一棺之士,亦何殊草木自生自死者哉!岁之秋也,凉风鸣条,清露变叶,则寒蝉抱树而长叫,吟烈悲酸,萧瑟于落日之际,何也?哀其时命,迫于严霜而寄悲于菀柳。今日向西峰,道业未就,郁声于穷岫之阴,无闻于休明之世。已矣夫!亦奚能一沾衿将来,染意于松烟者哉!”二是萧纲在以上两文中称刘遵为刘子,应该是一种礼仪上的尊称而非指刘遵的学问达到了“子”的程度。“子”的通常用法,前哲马融《论语·学而》注:“子者,男子之通称。” 《公羊传•宣公六年》:“子,大夫也。”何休注:“古者,士大夫通称曰子。”台湾著名学者王更生教授研究更细,他说:“子者,本为男子的通称或美称,后引申而为尊称或自称,如称有爵位的官员,《公羊》宣公六年《传》:‘子,大夫也。’《谷梁》宣公十年《传》:‘其曰子,尊之也。’于各国卿大夫举其谥者,皆曰某子,如韩宣子,季康子等。对有道德有学问的人也称之曰某子,如孔子、老子。也有弟子单用‘子’字以尊师者,如《论语》中孔门弟子之于孔子。又有于姓氏之上再加‘子’者,如《公羊传》中的子沈子、北宫子。同辈互称者,如孔子称蘧伯玉为公叔文子,以上皆属尊称之类。至于自称者,如巷伯自称孟子是也。至学者著述,也有以子署名的前例,如老子、庄子、墨子、孟子等。”[15]另外还有后世因子书众多而目录书中专设的“子部”,则又是另一名词了。上文所引萧纲的话,明显的是一种尊称。除此之外,笔者认为还有一个语言用辞上的对称的作用,即“刘子”对“王生”。

但是,应当指出,陈祥谦的文章在南朝的梁王朝中找《刘子》的著作者,其大方向是对的,因为这符合《隋书·经籍志》著录的《刘子》“梁有,今亡”的记载。但是,如果以此定刘遵为《刘子》一书的作者,其证据不免有单薄之嫌,因为《刘子》.一书的理论性太强了,以往前贤多轻视了《刘子》在中国思想史上的价值。例如《刘子·崇学》篇说:“至道无言,非立言无以明其理;大象无形,非立形无以测其奥。道象之妙,非言不传;传言之妙,非学不精。未有不因学而鉴道,不假学以光身者也。” 又如《刘子·审名》篇说:“言以绎理,理为言本;名以订实,实为名源。有理无言,则理不可明;有实无名,则实不可辨。理由言明,而言非理也;实由名辨,而名非实也。今信言以弃理,实非得理者也;信名而略实,非得实者也。故明者,课言以寻理,不遗理而著言;执名以责实,不弃实而存名。然则,言理兼通,而名实俱正。”这是对魏晋玄学中“言意之辨”带有终结性的认识,刘遵缺少这方面的证据。

《刘子》作者谁属之争论,到20世纪80年代,林其锬、陈凤金二人将古籍《刘子》一书整理出版,才认真梳理以往诸家研究成果,并写成《刘子作者考辨》一文,附于其整理的《刘子集校》一书之后,认为“《刘子》刘勰著的题署应该恢复”,再次引起学界重视。林、陈之《刘子作者考辨》所举出的新证据有如下五条:

一、敦煌遗书中有《随身宝》:“《流子》刘协注”,即《两唐志》所记之:“《刘子》刘勰著”;二、唐释慧琳《一切经音义》中记有“刘勰著书四卷,名《刘子》”。三、《广弘明集·辨惑》篇引《刘子》的话反驳刘昼的诋佛。四、把《刘子》和《文心雕龙》各列出20条段落,不仅证明两书基本思想的一致性,还一证古人之《刘子》与《文心》“文体与此正类,其可征不疑”、“其分类铸词,尊仲尼卑百家,一似《文心雕龙》语”之正确性。五、《文心雕龙》五十篇是用《易》之大衍之数,《刘子》五十五篇用《易》之天地之数,用《易》之术数谋篇布局,这在同时期的学者中是仅有刘勰而已。等等。

林、陈之《刘子作者考辨》辨疑的地方有五点:

一、指出以往凡主张《刘子》刘昼作的人都把宋晁公武的《郡斋读书志》所录“《刘子》刘昼著”当作铁证,认为晁公武也主张《刘子》作者是刘昼。以往主刘昼说的人把陈振孙的《直斋书录解题》所记《刘子》刘昼撰也当成铁证加以引用。林、陈指出晁公武的态度在文末谓:“或以为刘勰,或以为刘孝标,未知孰是。”陈振孙的态度是:“其书近出,传记无称,莫详其始末,不知何以知其名昼字孔昭也。”以往凡主刘昼说的人引此证时,均腰斩了晁、陈的原文,属断章取义。事实上晁、陈说的《刘子》刘昼著,只是照录了所见《刘子》的题录。二、指出《隋书·经籍志》只著《刘子》书名,未记作者之名,是因为当时国家图书馆只有书目,已无其书,其书当在司农少卿宋遵贵载运途中经底柱时已被漂没十之八九,故有目无书者,《经籍志》不记作者,只记“亡”。《旧唐书》明确记有《刘子》刘勰著,是因为“开元七年(719年)诏公卿士庶之家,所有异书官借缮写”之后,内库图书大增,并以之修成《群书四部录》四百卷的书目,后又略为四十卷,名为《古今书录》,大凡五万一千八百五十二卷。《刘子》当是此次公卿献书后重又出现的,故而后人编《旧唐书》时因有了实物才明记作者的。《新唐书·艺文志》所记《刘子》十卷,刘勰著,是照录《旧唐书》,或按内库图书实有已不可知了。三、林、陈指出《宋史·艺文志》所记“《刘子》三卷,题刘昼撰”的“题”字,是标示怀疑之意,是照录所见《刘子》作者的署名,又表示对《刘子》作者署名刘昼有怀疑。四、林陈指出《四库提要》列举的《刘子·辨乐》篇“殷辛作靡靡之乐,始为北音”与《文心雕龙·乐府》篇“有娀谣乎飞燕,始为北声”不合,而断定“必不出于一人”,是没有说服力的。因为两书讨论的问题不同。《文心雕龙》是关于东、西、南、北音的起源,指的是乐的起源;而《刘子》指的是“ 淫声”的起源。《文心雕龙》取的是《吕氏春秋·音初》的材料,而《刘子》则采之于《淮南子·原道训》。五、《四库总目提要》的作者并未断出作者是谁,而是认为“刘昼之名,则介在疑似之间,难以确断。故仍晁氏、陈氏二家之目,题昼之名,而附著其牴牾如右。”是“故仍”晁、陈二氏之旧署而已,并不是像有的论者所说的《四库提要》的作者已断出了作者是刘昼。

林、陈的这五条辨疑是击中了刘昼说要害的,从此凡主刘昼说者多已不再提及上述五条。

林、陈之文发表以后,杨明照又发表了《再论刘子的作者》,对林、陈提出的证据进行辩解:一、林、陈提出的唐释慧琳《一切经音义》中关于“刘勰条《音义》,未必可信。”理由有二,(一)《高僧传》八刘勰条说刘勰与刘蟉等皇枝贵族也。同书《弘明集》八刘勰条《音义》云:“刘勰,人姓名也。晋桓玄记室参军。”“同一刘勰也,《音义》相隔五卷,忽而刘勰刘宋皇枝贵族。刘蟉是南阳涅阳人,刘勰东莞莒人,他们的时代、籍贯都不相同,亦非皇枝贵族。”(二)同一刘勰,忽而又成了桓玄记室参军,不可轻信。(三)“《刘子》一书,史载唯见有十卷、五卷、三卷,有谁见过四卷本来?”二,《随身宝》;“《流子》刘协注”不宜估计过高。三、《刘子》的语言特色和习惯用语与《文心雕龙》不同。四、《刘子》不会是刘勰文集的一部分。

杨氏虽在文章中分了十部分,但主要硬件是以上四条。

林、陈之文发表后,程天祜在《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86年第6期发表了《刘子作者辨》。认为:一、袁孝政的序当是有根据的。虽然袁氏学识有限,辅之张鷟之言,就有了可靠性。二、《刘子》和《文心》的论“道”:《刘子》之“道”为道家之“道”;《文心》之“道”为儒家之“道”。一儒一道,倾向分明,难道都用一个“道”字就出于一人之手吗?三、没有资料证明《隋志》记载之《刘子》就是今本之《刘子》。

同年林、陈又在《中华文史论丛》第四辑发表了《再论<刘子>作者问题》。针对程氏所提《隋志》所录之《刘子》非今本之《刘子》作出论证:一、今本之《刘子》与隋虞世南《北堂书抄》所录《刘子》内容相同;与唐太宗为太子李治写的《帝范》引《均任》篇、《赏罚》篇、《贵农》篇、《崇学》篇文同。和武则天《臣规》引录《清神》篇、《爱民》篇文同;与道宣《广弘明集·九箴篇》和释湛然《辅行记》引《刘子》《韬光》、《崇学》篇同,以证今之《刘子》即《隋志》所录之《刘子》。并以李世民之《帝范》和武则天《臣规》、《广弘明集》、《辅行记》和敦煌遗书之诸多抄本及当时的小类书和《杂抄》中的著录征引为据,证明《刘子》在唐代为畅销书,并以罗振玉语曰:“此卷(刘子残卷)写于盛唐,且远及边裔,其为六朝旧著可知”作证;二、《广弘明集》和《辅行记》都是僧人的书,他们引《刘子》中的话去反刘昼的观点,这一点就可证《刘子》非刘昼作品;三、《刘子》与《文心雕龙》思想无根本冲突。

林、陈的观点主要是针对程天祜的观点。林、陈撰写《再论刘子作者问题》时,杨明照的《再论刘子的作者》尚未刊布。对于林陈的文章,程氏当时未有再次提出质疑。

1990年程天祜在《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第6期又发表了《<刘子>作者新证——从<惜时>篇看<刘子>的作者》一文。提出三点:

第一,认为《刘子·惜时》篇中的“岁之秋也,凉风鸣条,清露变叶,则寒蝉抱树而长叫……已矣夫,亦奚能不沾襟于将来,染意于松烟者哉!”是作者的自况。表明此时作者已经暮年,这是《刘子》写于作者晚年的确证。这是其一。其二,这段话说明作者“道业未就”,抱恨终生。其三,《刘子》作者晚年生活在偏远山区而不是在平原或大小城市。

第二,认为《刘子》的作者不是刘勰。认为经过时间的淘洗和筛选,已经集中在了刘勰和刘昼两个人的身上。从《惜时》篇考察,《刘子》作者与刘勰身世、遭遇、生活环境等诸多不合:一、《梁书·刘勰传》对《文心》作了详细的记载:“如果刘勰还有一部《刘子》这样的书,是不应该只字不提的。”二、《刘子》晚年生活在偏远山区,而刘勰自幼生活在城市,“悲叹‘郁声于穷岫之阴’的《刘子》作者,不是刘勰。”三、《刘子》作者反复申诉其才不为人知,无人为之举荐,这同刘勰经历不合。四、《刘子》“归心道教”,而刘勰一生与儒佛关系密切。五、刘勰一生是很有成就的,而《刘子》作者感叹一生“道业未就”。刘勰“在道、业、文三个方面都有自己的建树”,不应有“道业未就”的懊丧。

第三,《刘子》作者是刘昼。理由:一、《北史》和《北齐书》的《刘昼传》虽未录《刘子》,但刘昼有几句恨话说:“使我数十卷书行世,不易齐景之千驷也。”这最大的可能是其书《刘子》至刘昼辞世也没有全部完工,杀青行世,不为史家所确知。二、刘昼“天统中,卒于家,年五十二”。天统是高齐后主高纬年号,自565至569年前后五个年头。《中国文学大辞典》定刘昼卒年为567年,“从563到刘昼病卒还有三年多的时间,本传没有记录他的行事,如果我们推定在这几年他整理了多年写作的《刘子》草稿,并陆续写作了若干篇,那么《惜时》篇所写的和刘昼此时的情况就很吻合。”三、刘昼于齐天统中卒于家。其家阜城为一小县城,正如《惜时》篇中的“郁声于穷岫之阴”相合。四、《刘子》作者反复慨叹怀才不遇,终生未得一职。刘勰一生虽然未获高官显位,但总是“皇恩浩荡”的受益者。五、刘昼著作虽已不存,但从其《帝道》、《金箱璧言》、《高才不遇传》的名目看,与《刘子》是声息相通的。

主张《刘子》作者为刘昼的尚有傅亚庶的《刘子作者辨正》和《刘子的思想及史料价值》两文。傅文可能为了向《北史》和《北齐书》的《刘昼传》记录的儒生刘昼靠拢,而否认《刘子》思想中的道家成分。傅文说:“细读《刘子》全文,盖其旨非主道家或儒道互补。《刘子》全帙反复论述的是入世治国的内容,这无疑是儒家的思想。因此笔者认为《刘子》主旨仍属儒家言。”[16]但是,傅亚庶先生二十余年后又说:《刘子》思想主旨“表现的是一种儒、道互补的思想倾向。”[17]修正了原来的主张。二十年前,傅亚庶先生在《刘子作者辨证》一文的末尾说:“《刘子》作者不是刘勰。在当前的情况下,属《刘子》为刘昼所撰,是比较稳妥的。” [18]二十年后,傅先生在为其女弟子林琳《刘子译注》写的《序言》态度就平和得多。他说:“关于《刘子》作者问题,我们目前还是应该尊重历史,轻易下结论,可能不合适。”这个昔日认为“比较稳妥”的事情,今天就认为“可能不合适”,这是一个值得尊重的态度,因为他终于回到了“应该尊重历史”的治学原则上。

 与程天祜和杨明照观点相反的是杜黎均在《文心雕龙学刊》第五辑发表的《<文心雕龙>与<刘子>比较论》。杜氏认为:林、陈之《刘子作者考辨》“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丰富而且有雄辨的论据,纵横融合、层层深入的思维方法,得出了关于《刘子》作者的结论:‘我们认为:刘昼说应予否定,《刘子》刘勰撰的题署应该恢复。’这个结论是令人信服的。我表示同意。”并从“论知言”、“论积学”、“论物和情”、“论文和质”、“论正和邪”、“论美贵在自然”、“论人才”、“论人生理想”八个方面进行比较研究,认为两书是出于刘勰之手。“《刘子》,从其文史政治知识的渊博,社会生活经验的丰富,政治观察能力的敏锐,理论思维方法的纯熟来看,可以认定是刘勰中老年时期的作品。”

  2000年程有为在《许昌师专学报》第四期发表的《刘子的人才思想初探》一文,认为“《刘子》作者历来众说纷纭,……今人林其锬、陈凤金两同志集校《刘子》,著《刘子作者考辨》一文附于书后,以为《刘子》为刘勰所著,较为可信。”

   曹道衡针对杨明照和程天祜与林、陈二人关于《刘子》作者的争论,于1990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第2期发表了《关于<刘子>作者问题》一文,对以往论争作了简述和评论。认为:一、“像晁公武和陈振孙两家,其实都是存疑派,而并非刘昼说的主张者。关于这一点,过去有些研究者曾有所忽视。近几年,林其锬、陈凤金二先生的《刘子作者考辨》是很有见地的。他们发现了晁公武、陈振孙和《宋史·艺文志》均对于刘昼说持存疑态度。因此转而采用两《唐书》的说法,以《刘子》为刘勰作,并且进而论证了《刘子》思想与《文心雕龙》的一致性。”这是其一。其二,从刘昼的生卒年看,“那么梁代书目中著录的这部《刘子》,还可能是刘昼吗?”“《隋书·经籍志》提到梁代书目中曾有《刘子》,这对刘昼说实在颇为不利。”其三,袁序与史书中的《刘昼传》不符,“如果相信《北史》和《北齐书》就很难相信《袁序》的话。如果不信《袁序》,那么刘昼到过江南以及梁代书目著录过他的著作,都很少可能了”。四、“如果两说(刘勰说和刘昼说)都有疑问,是否考虑第三种可能性,即既非刘勰,亦非刘昼,而是由另一位姓刘的学者所作。”“从目前存在的争论看来,双方似乎有非此即彼的成见,似乎动摇了刘昼说”,“不论在林其锬、陈凤金二先生的《〈刘子〉作者考辨》抑或杨明照先生的《再论〈刘子〉的作者》中,似乎都没有考虑第三种可能性。对于林陈的《<刘子>作者考辨》尽管有杨明照先生所批评的一些问题,但是其基本精神还是值得考虑的。”

针对杨明照和程天祜的刘昼说,朱文民在中国《文心雕龙》学会第八届年会上以《把<刘子>的著作权还给刘勰》[19]一文提交大会,对杨、程之说进行系统的辨驳。朱文民认为:一、《梁书》和《南史》的《刘勰传》不载《刘子》不是否定《刘子》刘勰撰的理由。并列举二十四史中的许多传主并不全载其著作为例。《刘勰传》之所以提及《文心》,并把《文心·序志》录于其中,是《序志》反映了刘勰的生平和志向,把《序志》作为《刘勰传》的一部分是画龙点睛之笔。是因为刘勰以《文心》敲开了吏部大门,是刘勰人生之路的大关节。二、杨、程二人在考证《刘子》作者之争时使用了双重标准,没有多大的参考价值。三、刘昼是一位保守、迂腐的儒生,其言行与《刘子》一书不称。《刘子》中的《托附》《因显》《贵速》等理论,正是刘勰依附僧祐和上表等从政实践经验的总结。此种思想和理论非刘昼所历练。再说,《北史·刘昼传》记载刘昼崇尚公孙弘,而《刘子·荐贤》篇说“公孙弘不引董生,汲黯将为妬贤”,认为公孙弘是忌贤妒能的人。又,《北史·刘昼传》记载“昼自谓博物奇才,言好矜大,每言‘使我数十卷书行世,不易齐景之千驷也。’容止舒缓,举动不伦,由是竟无仕,卒于家。”这与《刘子》的《韬光》、《戒盈》、《明谦》诸篇思想不合。四、《刘子·惜时》篇透出的信息,正合刘勰而不是刘昼。刘昼一生不被启用,对当朝愤恨不已,不可能对当朝有“休明之世”的赞语。五、程天祜考出刘昼撰写《刘子》的成书时间为563年至567年,而此时梁代书目的撰录者已亡故了三十余年,梁王朝也已灭亡了十年,怎么会载入梁人书目,成为《隋志》的“梁有《刘子》十卷,亡”的记载呢?六、《一切经音义》关于《刘子》作者刘勰的史料价值不应当轻视。因为它不是孤证,还有《随身宝》记载的:“《流子》刘协注”和《广弘明集·辨惑》篇引《刘子》语反驳刘昼诋佛言论等直证。至于“《流子》刘协注”的同音假借字,是唐代存在着标音字和标义字两种文字系统的缘故,如果以此否认《随身宝》的价值,则敦煌遗书将被否定大部分。如果把《一切经音义》和《随身宝》中关于《刘子》的记载再联系两《唐志》中关于《刘子》的记载,就会觉得它的史料价值是可靠的。如果就是死不承认《刘子》刘勰著,那只能说是思想问题,而不是史料问题了。正如《文心雕龙·史传》篇所云:“俗皆爱奇,莫顾实理”了。七、《刘子》与《文心雕龙》的思想倾向是一致的。《文心》“以道为本,以儒为用。”《刘子》一书也并非归心道教,而是认为“道者玄化为本,儒者德教为宗,九流之中二化为最”,也是儒道同尊。至于有人说《文心》的主要倾向是儒家,朱文认为那是对《文心》的误读,而非《文心》实情。八、对历代记载《刘子》的文献分类列表,指出哪是刘昼说,哪是刘勰说,哪是存疑派,以澄清人们以往把存疑派误读为刘昼说的事实。九、关于图书四部分类问题。梁元帝《金楼子·著书》篇仍以甲乙丙丁分类,列举学者们对于“经、史、子、集”分期的看法以澄清经史子集之分类始于唐,以证明《刘子》有可能是刘勰文集的一部分。十、针对杨明照提出的《刘子》的语言特色问题,朱文民说:“对《刘子》文采的评价,杨先生始终也没有准的。早年见晁公武说《刘子》‘辞颇俗薄’,杨先生亦说:‘今以《刘子》全书验之,其缉缀辞藻与言甚古拙,皆极为显著。’2001年的文章《增订<刘子>前言》又说:‘前贤称其‘辞采秀倩’,‘丰腴秀整’,‘腴秀逸俊’,‘遒练隽逸’,并非过誉。(这说明杨明照又否定了先前‘言甚古拙’的评价。)对《刘子》一书的辞色而明代的蒋以化和曹学佺的评论与杨明照最初的评论完全相反。蒋以化认为‘分类铸辞,尊仲尼卑百家,一似《文心雕龙》语’。曹学佺认为其‘文辞灿然可观,晁公武以浅俗讥之,亦不好文之一证矣。”杨明照大概后来看到了曹学佺讥笑晁公武认为《刘子》“‘辞颇俗薄’是不好文之一证”才改口的。

对于刘克庄引录的张鷟《朝野佥载》中的话,朱文民认为《朝野佥载》是唐人小说。小说中的故事都是作者根据或许有的现象杜撰的,其资料来自于“街谈巷议,传闻异辞”,作为一种现象看待尚可,如果认真去对号入座、并作为信史引录是不严肃的。这是其一;其二,今传世之本《朝野佥载》中并未有刘克庄所引的话。近年中华书局出版的《朝野佥载》附录中的此条是他们根据刘克庄的记载辑录的,已非原始资料,其可靠性是大打折扣的。再说,《随身宝》的作者是唐代宰相张九龄,张九龄的人品和文品比张鷟严肃的多。张鷟为人张狂,言语多虚。[20]

朱文民在上文中,还针对杨明照提出《刘子》的语言特色和习惯用语问题说:“我将《文心雕龙》、《刘子》、《灭惑论》、《梁建安王造剡山石城寺石像碑铭》等刘勰著作,全部输入电脑进行检索,《刘子》中‘若夫’一见,‘至於’八见,‘盖’(句首)五见,‘耳’(句末)一见。相别只在于使用频率少一点,而不是像杨先生说的‘《刘子》全书中也未使用过。’杨先生所指出《文心雕龙》使用过八次的‘原夫’一词,《灭惑论》和《梁建安王造剡山石城寺石像碑铭》也未用过。‘观夫’一词,《灭惑论》不用,《石像碑铭》仅用一次,‘至於’一词以上两文皆不用。‘若乃’《文心》十三见,《刘子》不见,《灭惑论》三见,《石像碑》不见。‘夫’(句首)字《文心》五十二见,《刘子》二十三见,《灭惑论》四见,《石像碑》一见。‘若夫’一词《文心》二十七见,《刘子》一见,《灭惑论》和《石像碑》不见。可见杨明照的统计是不准确。其结论也就显得牵强和武断。”朱文民认为:“《刘子》一书的写作目的是为当权者提供治国方案的,把以往的历史经验教训列举以后引出如何才是当前的良策,故而多用‘由此观之’、‘以此而言’、‘以此言之’、‘由此言之’和‘由此而言’之类的用语,是引出新见解的需要。也正是为此,此书又名《新论》。此类用语《灭惑论》和《石像碑》多不用,如果以此作为否定《刘子》刘勰撰的依据,则《灭惑论》和《石像碑铭》也就不是刘勰著作了。”正如《刘子·正赏》篇所言:“昔二人评玉,一人曰好,一人曰丑,久不能辨。客曰:‘尔来入吾目中,则好丑分矣!’”如果仅以《文心》和《刘子》比较习惯用语,则可比性小,而引入同是刘勰而没有争议的其他著作,则分晓可见矣!朱氏正受此启发,故将刘勰现有著作全部输入电脑以见真伪。朱文引黄侃的观点,证明同一人的不同著作,未必一个模式。

朱文民从十个方面理出《刘子》作者刘勰由是而疑,由疑而否的演变过程,建议把《刘子》的著作权应当还给刘勰。

 朱文发表后,刘昼说的支持者周绍恒先生又提出了一条新证据:《刘子》中不避梁讳,有“顺”字和“衍”字,以此否认《刘子》刘勰作[21],坚持刘昼说。朱文民再次撰文指出用避讳法否定《刘子》刘勰作,坚持《刘子》刘昼作是行不通的。因为《刘子》也不避北朝帝讳,“欢”字两见,“隐”字十九见,“殷”八见,“纬”字三见。而北朝比南朝更保守,更讲究避讳。例如高齐以后的“赵州”原为“殷州”,高齐时为避帝讳而改“赵州”。又如《北齐书·赵彦深传》说赵彦深:“本名隐,避齐庙讳,故以字行。”这是因高欢六世祖名“隐“之故。这就更堵死了刘昼可能性的思路。相反,《刘子》中的《思顺》篇,有的版本就是《思慎》,这可能是《刘子》的原始版录。至于现行本中不避梁讳,是否也像《昭明文选》中有些文章不避梁讳一样,如屈守元所说“大都后人复其旧也”,已不可知了。总之,以避讳学判定《刘子》作者是行不通的。[22]

2008年,陈应鸾先生又发表了《刘子作者补考》[23],坚持《刘子》作者为刘昼,其主要理由有二:第一,《刘子》用典与北朝同。第二,《刘子》中存在着知识性错误,与史传所载刘昼的心性特征十分吻合。关于第一点,主张刘昼说的傅亚庶先生与陈应鸾先生的看法就不同;关于第二点也有些牵强,陈氏特别指出《刘子》称段干木为干木,把复姓段干误为单姓段;称朱泙漫为朱泙等,是犯了常识性的错误。对于这个问题,我看还有一个历史的原因和习惯用法问题,对于段干得姓,尽管《史记》有交代,但后人多称之为“干木”,如:汉人王充《论衡·非儒篇》中,就有时称段干木,有时称干木。今引录如下:“段干木阖门不出,魏文敬之,表式其闾,秦军闻之,卒不攻魏。使魏无干木,秦兵入境,境土危亡。”晋人皇甫谧《高士传》云:“木,晋人也,守道不仕。魏文侯欲见,造其门,干木逾墙避之。”唐人吴筠又有一首诗《高士咏》说到段干木有:“干木布衣者,守道杜衡门。”陈氏说“《刘子》之错误盖本应劭而来。《风俗通义·十反》‘干木息偃以蕃魏’”我看未必然。陈氏认为这些知识性的错误,只有刘昼才有可能,刘勰《文心雕龙》中就没有[24]。其实《文心雕龙》中也有知识错误。例如《文心雕龙·情采篇》“庄周云:‘辩雕万物’,谓藻饰也。” 王叔岷认为此处的“雕字是周字的假借字”,刘勰“误用庄子的话,由于忽略了训诂的问题”[25]。陈应鸾先生的其他举例我亦觉过于牵强,受文字限制,恕不一一叙辨。 

四、后论 

通过对历史文献关于《刘子》及其作者的著录和诸家研究结果的梳理,我们觉得宋人的著录,最值得研究。宋代的官方目录书《崇文总目》虽然只著录《刘子》而未记作者,当因原本有序释的缘故。《四库全书提要》在《崇文总目》条说:“原本每条下具有论说,逮南宋时,郑樵作《通志》始,谓其文繁无用,绍兴中,遂从而去其序释故。”这说明《崇文总目》原本之每条下都是有序释的,甚至对作者有介绍,是郑樵时才删去的。郑樵当是亲见《崇文总目》著录《刘子》作者的,才在《通志》中著录其书作者为刘勰。《崇文总目》是欧阳修参与编著的,《新唐书》又是欧阳修主撰的,这就使我们很容易把两《唐志》、《通志》、《崇文总目》等书联系起来看,《刘子》作者为刘勰是有根据的。

尽管今宋刻本《刘子》的袁注中有一处,以“代”可理解为“世”字,似避唐讳的证据,我仍然怀疑《刘子》袁注为唐人著作的真实性。理由有五:一、该书作者唐录事参军袁孝政事迹不可考;二、《刘子》袁注如果是唐人作品,为什么两《唐志》、《崇文总目》和郑樵《通志》均不著录?三、南宋对《刘子》的著录或曰“其书近出”,或曰“今袁孝政《序》”云云,这说明《刘子》袁注很可能是南宋时才出现的,其时间是在欧阳修、王尧臣、郑樵之后。四、今上海图书馆藏宋刻本《刘子》的袁孝政注中有一处把“世”字以“代”字替代,焉知不是作伪者的手脚呢?五、张鷟《朝野佥载》乃小说,不可信。胡应麟《少室山房》卷二十九说:“小说,唐人以前,纪述多虚”,“其言淫诡而失实”。王叔岷在《刘子集证·自序》中,就认为张鷟关于《刘子》的话与刘昼性格不符,因而不可信。如果《刘子》袁注是南宋人的伪作,也就不存在袁孝政《序》中的刘昼问题了。

总结以上诸家关于《刘子》刘昼作的证据,《四库提要》和王叔岷皆认为刘勰崇佛,《刘子》崇道,非刘勰所作“则为有力之证据。”杨明照的硬件也是《刘子》归心道家,《文心雕龙》尊儒,两书不可能出于同一作者。其实,现代“龙学”研究的成果已经证明杨明照先生对《文心雕龙》的看法和《四库提要》及王叔岷的看法都有太大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说明他们都忽略了南朝的学术思潮和时代背景对刘勰的影响[26]。至于王叔岷先生说的刘昼自谓“‘博物奇才’,《刘子》中之陈言故实,异闻奇说,援引万端,非博物奇才,决不能作” [27]一事,更让人觉得牵强,因为刘勰难道就不是博物奇才吗!

促使余嘉锡改变观点的刘克庄引录的张鷟的那段话,我认为王叔岷先生的反驳最为有力。这样刘昼之说的有力证据,经他们相互否定和辨析,也就显得很没有说服力了。对于刘勰信佛问题,我一向认为应当结合当时的政治环境来考虑。一是皇帝信佛,刘勰作为臣子,也必然响应,这是政治需要。政治能够扭曲一个人的灵魂,这是事实。二是刘勰早期依沙门僧祐,是文化打工,其后两次入定林寺校经是奉皇命,这充其量算是一位佛教典籍整理者,很难说是一个虔诚的信仰者,这可以用刘勰的佛学思想没有新意来证明[28]。至于刘勰晚年出家,那是强烈的政治欲望与眼前处境和自身客观条件的矛盾产生的结果。

就目前情况说,坚持《刘子》刘昼作的学者所提出的论据,还难以否定两《唐志》对《刘子》刘勰作的记载,以证明《刘子》的作者是刘昼或者是其他人。就目前情况看,随着研究的深入和发展,《刘子》与刘勰的关系,更显示出一种摔不开、割不断的关系,总是让研究者觉得刘勰的精魂或游荡于脑际,或隐藏在文内。例如,祁志祥在《广州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发表的《试论刘昼的美学思想》一文,全文以《刘子》为资料,说《刘子》“其玄学美学的特点,主要通过捏合儒、道体现出来,带有一定的总结性。《刘子》美学最突出的贡献不仅在此,而在《正赏》、《殊好》等篇中对美的主客体差异,或者说审美的客体性和创造性的精湛剖析,它是对梁刘勰文艺美学理论的重大发展。”再如蔡欣在《嘉兴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发表的《〈刘子〉文艺范畴辨析》一文,也多次指出“在文学观念上,刘昼与刘勰有暗合之处”。[29] 

作者简介朱文民(1948——)山东莒县刘勰文心雕龙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已出版主要著作有《刘勰传》、《山东省志·诸子名家志·刘勰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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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四库全书提要·学林》:“其事迹不见于《宋史》,《湖广通志》亦未之载。惟贾昌朝《群经音辨》载有观国所作后序一篇,结衔称左承务郎,知汀州宁化县,主管劝农公事,兼兵马监押,末题绍兴壬戌(1142)秋九月中澣,则南渡以后人也。”

[②] 转引自陈志平《刘子在唐宋时期的传播和影响》,待刊稿。

[③] 清《四库全书》中的《刘子》底本是内府藏本,原书作者名为刘勰。今署作者刘昼,是四库馆臣误读了陈振孙和晁公武的书之后,才“姑仍晁氏、陈氏二家之目,题昼之名”的。原内府藏本今已不知其下落。只见乾隆皇帝曾为专门收藏四库全书而建的文津阁写有《文津阁记》,云:“盖渊即源也,有源必有流,支派于是乎分焉。欲从支派寻流,以溯其源,必先在乎知其津,弗知津,则蹑迷途而失正路,断港之讥,有弗免矣。故析木之次丽乎天,龙门之名标乎地,是知津为要也。而刘勰所云:‘道象之妙,非言不津,津言之妙,非学不传者。’实亦先得我心之所同。”[③]乾隆所引刘勰所云“道象之妙,非言不津,津言之妙,非学不传”,出自《刘子·崇学五》。可见乾隆读到的《刘子》题作刘勰撰。乾隆帝所读的《刘子》当为内府藏本。转引自陈志平《刘子研究》第324页。吉林人民出版社2008年8月

[④] 《二十五史补编》第5513页,中华书局1998年

[⑤] 《梁书·武帝纪下》载:普通二年“夏四月乙卯,改作南北郊。丙辰,诏曰:‘夫钦若昊天,历象无违,躬执耒耜,尽力致敬,上协星鸟,俯训民时,平秩东作,义不在南。前代因袭,有乖礼制,可于震方,简求沃野,具兹千亩,庶允旧章。’”《隋书·礼仪二》载:“古典有天子东耕仪。江左未暇,至宋始有其典。梁初藉田,依宋、齐,以正月用时,不斋不祭。……普通二年,又移藉田于建康北岸,筑兆域大小,列种梨柏,便殿及斋官省,如南北郊。别有望耕台,在坛东。帝亲耕毕,登此台,以观公卿之推伐。”由此知梁皇帝亲耕于东郊。再者,《艺文类聚》卷三十九,载有梁元帝《祭东耕文》和《庆东耕启》。这些文献虽然没有明说后妃蚕于西郊,根据古礼对称的常识,皇后是必蚕于西郊。《刘子》中的“后妃躬桑于北郊”的“北字,当是传抄者妄改。”

[⑥] 陈志平《刘子研究》第52——57页,吉林人民出版社,2008年8月。

[⑦] 唐刘知几《史通·核才》说:“孝标持论谈理,成为绝伦。而《自叙》一篇,过为烦碎,……其锐情自叙,欲以垂示将来,而言皆浅俗,理无要害。”可见孝标的水平名与实之间是有较大的差距的。

[⑧]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第407页,中华书局1964年。

[⑨]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第709——711页,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

[⑩]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第714页。

[11]陈志平《<刘子>作者和创作时间新考》,载《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7年第4期。陈志平的论文为作者《刘子研究》一书的第二章,故此一观点又见该书第49页,吉林人民出版社,2008年8月。

[12]王叔岷《刘子集证·自序》,台湾史语所专刊之四十四,1961年。

[13] 耿文光《万卷精华楼藏书记》,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519页。

[14]曹道衡《南朝文学与北朝文学研究》第146页,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7月。

[15]王更生《重修增订文心雕龙研究》,第268页,台湾文史哲出版社,1984年。前辈学者罗焌先生的研究结果与王更生先生相同。详见罗焌《诸子学术》第一章《诸子释名》,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8月。

[16][16]傅亚庶《刘子的思想及史料价值》,载《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89年第6期。

[17] 见傅亚庶为林琳《刘子译注》写的《序言》,吉林人民出版社2008年8月。

[18] 傅亚庶《刘子校释》第628页,中华书局1998年9月。

[19]朱文民《把刘子的著作权还给刘勰》,刊于山东师范大学《齐鲁文化研究》第五辑。又载作者《刘勰传·附录》中。

[20] 洪迈在《容斋随笔》卷十二说“《佥载》纪事,皆琐尾擿裂,且多喋语……无一篇可读,一联可味。”

[21]周绍恒《刘子作者问题辨》,载中国文心雕龙学会编《文心雕龙研究》第八辑,河北大学出版社,2009年8月。陈志平先生也被避讳法所迷惑,详见其大著《刘子研究》第47——48页,吉林人民出版社2008年8月。

[22] 详见朱文民《再论〈刘子〉的著作者为刘勰》,载《鲁东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

[23] 陈应鸾《刘子作者补考》,分别见《文学遗产》2008年第3期,杨明照、陈应鸾《增订刘子校注》第58——68页。

[24] 近期读到主张《刘子》作者为刘昼的周绍恒先生在《文学遗产》2010年第3期撰写《关于〈刘子作者补考〉的一点商榷》一文中,对陈应鸾的观点提出辩驳,认为《刘子》作者称段干木为“干木”、“朱泙漫”为“朱泙”是符合古人省略原则的,并不是犯了常识性错误。

[25] 详见王叔岷《慕庐论学集》(一)第74页,中华书局2007年10月。

[26] 详见朱文民《南朝的学术思潮和刘勰思想的时代特征》,载中国文心雕龙学会编《文心雕龙研究》第八辑,及《把刘子的著作权还给刘勰》一文。

[27] 王叔岷《刘子集证·自序》。

[28] 详见朱文民《刘勰的佛教思想》,朱文民《济南教育学院学报》2002年第6期。

[29]在《刘子》作者问题上,祁志祥和蔡欣承袭了杨明照的观点。但在论述《刘子》思想时,怎么也摆脱不掉刘勰的阴影。

 

 

 

 

 

 

发表日期:2012-1-1<%=rs("date")%> 浏览人次: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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