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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唐儒家的政治思想特点及作用

 

[ 编辑:web1 | 时间:2015-07-25 15:15:48 | 推荐:曲阜优秀商家展示 | 来源: | 作者: ]
  【摘要】 讲求仁政爱民的儒家学说在秦朝未得到重用,且在始皇后期极端文化政策下遭受重创。秦亡为儒家的再兴提供了契机。儒家有为之士亦一直在为这一契机的到来做着自己的努力:他们或潜心于学说的探研,或干脆加入秦末农民义军,以“革命”之举为自己的学说寻求新的政治生存空间。在这一过程中,儒家与汉初诸家学说相互争辩,又互相吸收融合,使汉唐儒家的政治思想极具时代特色,对对封建社会的影响深远。本文将通过分析汉唐儒家的代表人物及其政治思想来阐明汉唐儒家的政治思想特点及作用,以期能为我国的治国之道作奉献。
  【关键词】 特色 援法入儒 援道入儒 作用
  引言
  儒家是我国诸子百家中最主要的一家,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影响最大的学派。汉武帝时期,儒家由先秦时期在野的诸子之一,独步登上了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宝座,从此之后,儒家学说尤其是儒家政治思想对中国人的影响就几乎从未中断过,成为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主流,对于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诸方面均有极大的影响。儒家在这个时期内发展成为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而汉唐时期又是我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儒家的政治思想与汉唐时期的强大有着密切联系,研究汉唐儒家的政治思想特点及作用极具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汉代儒家的政治思想
  随着秦帝国的瓦解和新政权的建立,包括儒家在内的汉初诸家学说皆在努力建立适应时政需要的思想体系,以谋求自身在新的政治舞台上更大的生存空间。在这一过程中它们既相互争辩,又互相吸收融合,彼此在借鉴它说之长的基础上丰富了自己的理论体系。汉代儒学正体现了这一时代特色。
  儒学自汉代占据了统治地位,其本身在学术型态及思想内容与形式上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从思想发展的逻辑上讲,无疑是一种观念上的大退化,但却使儒家教义作为政治指导思想与现实政治和社会生活更为紧密地交织或整合在一起了。概括地讲,儒学在汉代发生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学术型态上由先秦诸子一家之学而演化为经学。二是,政治观念的法家化。
  (一)、学术型态上由先秦诸子一家之学而演化为经学
  在汉代,诸家学说相互如何,先秦诸子一家之学的儒家也揉合了其他学说的要义,演化为经学。其特点和作用集中体现在:陆贾援道入儒,强调治国以仁义道德为本,以无为为用;贾谊援法入儒,主张用儒家的礼治和法家的法治相互为用;董仲舒主张以儒为主,杂糅以阴阳五行、法墨等诸家学说,形成了系统的天人合一政治论;王符主张以儒为主、儒法结合。
  1、 贾谊援法入儒
  贾谊主张儒法结合,以儒为主。他对汉初的政治弊端和隐患有着极为清醒的认识,故而一反时尚的“黄老清静无为”,一方面力主实行儒家传统的德治、教化、仁政等治国方略,主张以民为本;实行仁政以利民、富民;减轻刑罚,政不扰民;张四维(礼、义、廉、丑),行教化。
  另一方面,贾谊主张礼法兼施,强化中央集权。虽然汉初统治者以黄老道家的“清静无为”思想作为政治知道思想,治理成效显著,改善了汉初的窘迫局面。朝中舆论大多认为“天下已安”、“已治”,唯独贾谊认为大谬不然。他从天下太平的表现中洞察到汉帝国存在着严重的社会危机,随时都又可能爆发,。他认为黄老道家的“清静无为”已不再适应“方今之势”,为此,他明确提出要兴礼义、定法制,以礼义为据,巩固中央集权,强化君权。
  其具体政策为一是,“建三表,设五饵”。二是礼义兼施,以礼为主。(1)“劝善”用礼。贾谊继承了先秦儒家礼的思想,认为礼是治国之本,要依据礼的规定建立严格的君尊臣卑等级秩序。将儒家倡导的身份等级原则融入人们的社会生活,使得天下吏民习以为常,最终成尊尊、敬上、尊天子的理想政治局面,切实实现对君权权威和政治秩序的切实维护。     (2)“惩罚”用法。贾谊认为,发和礼一样,都是君主统治天下不可或缺的手段。虽说在治理效果上礼和法又所不同。不过,与礼相较,法的治理效用更为直接。礼与法优长互补,“相须为用”。他主张法治的主导思想是“慎行”,一是“约法省刑”,二是“疑罪从去,疑赏从予”。
  贾谊援法入儒,丰富了儒家学说的要义,也把法家的以法治国的思想带入封建统治的主流意识之中,使以民为本的思想得以深化,也巩固了中央集权。
  2、 董仲舒的以儒为主,杂糅以阴阳五行、法墨等诸家的学说
  董仲舒的政治思想是以儒为主,儒法合流的产物,同时吸收了先秦道家、阴阳家以及殷周以来的天命神权等思想因素,形成了系统的天人政治论,对于传统政治思想的形成和发展有重大影响,可谓前承孔、孟,后启朱、王。董仲舒的“天人合一”理论标志着先秦儒学想着神秘主义转化的完成。维护君权至上是董仲舒的基本政治主张之一,同时又系统阐述了天谴说,并试图运用阴阳之道规范封建统治者的政策原则,提倡德刑兼备,以“德治”为主。董仲舒将他所崇尚的政治原则称为“道”,认为道是万世不易的永恒法则,在坚持道的前提下,主张统治者应根据政治运行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局部调节,这就是经、权和更化的思想,这可以说是汉代统治阶级政治成熟的体现。儒家政治理论经过董仲舒的一番加工,更具坚定的原则性和灵活的调节性,增强了统治阶级的政治应变能力。
    董仲舒以神化了的“天”为最高范畴,以天人感应作为基本方法论,以君权神授和天谴论作为主体理论构成,构筑起庞大完整的汉代儒家主张思想体系。但是,这种理论特点促成了谶纬之学的发展,把政治学说神秘化,不仅深刻影响了西汉中期以后的政治思想,也给后世君主政治统治的合法性论证打上了神秘化的印记。
  3、 王符主张以儒为主、儒法结合
  王符生活的年代,正值东汉王朝日益腐朽、农民起义频繁爆发的时候。王符的儒家政治思想体现了以儒为主、儒法结合的特色。他既继承了儒家的民本、德化思想,又强调刑罚的重要性。一方面,他继承了先秦以来儒家“民本”思想,明确提出了“国以民为基”的政治命题;另一方面,他继承了儒家传统的“德治”、“仁政”思想,认为治国必须重德化,是为治国之首务。同时,他认为,仅有德化是不行的,治“乱国”必须用法治,法令刑罚是维护封建君主制的重要支柱,不可或缺。王符法治的核心理念是把法、术、权三者紧密结合起来,使之相互制约,互为补充。进一步加深了统治者德法并用、儒法相辅的政治理念。
  (二)、政治观念的法家化。
  1、特点
  (1)、君臣观的法家化——从相对到绝对
   君主专制制度当中皇帝是核心,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力。这一政治系统稳定的关键就是要保证皇帝的权威。“尊君卑臣”是维系以皇帝为核心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精神支柱,这种绝对的君臣观是法家提出的。汉初儒家思想的法家化首先就表现在君臣观念的根本转变,由先秦儒家相对的君臣观转为绝对化的君臣观——尊君卑臣。
  (2)、儒家基本道德原则和规范的法家化——“三纲”的产生
董仲舒认为,在人伦关系中,君臣、父子、夫妇三种关系是最主要的,而这三种关系存在着天定的、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三纲皆取于阴阳之道。其与先秦儒家都强调秩序,但有着本质的不同,董将伦常关系绝对化为永恒不变的法则。“三纲”说的提出表明汉儒为迎合君主专制制度,对先秦儒学的基本道德原则和规范进行法家化的改造。当然这种改造并不是赤裸裸地移植法家之学,而是假借“春秋之义”而已。
  (3)、法制指导思想的法家化——德主刑辅
董仲舒继承和发展了自孔子宽猛相济的思想,吸收了荀子“隆礼重法”的思想,从而提出了“德主刑辅”的法律指导思想。突出强调以道德教化作为治国的重要工具。董仲舒为了汉王朝的长治久安,提出“大德而小刑”的法律原则,用儒家的仁德去代替法家的严刑董仲舒的“德主刑辅”思想,为运用道德教化与刑罚治理国家提供了理论基础。“德主刑辅”思想利于统治者打着“圣人之道”的旗帜进行统治,起着为统治的合法性辩护的功能。援法家的“刑”入儒学的治国之道,使其具备了实践上的可操作性。
  2、影响
  从汉代开始儒家参与并主持法律的制定,儒家思想进而得以在法律上发挥决定作用,以至于儒家思想支配一切古代法典,成为中国古代法的一大特色。可以说,从董仲舒起,以后的儒家法律思想,已经再也不是孔子和孟子学说的原本状态,而是儒法两家法律观点的混合物。正是由于法家的政治主张已为儒学所融汇,所以从董仲舒而后,法家就再也没有作为一个与儒家相对立的独立的学派在历史舞台上出现过。而儒学却在皇权的权威、道德原则及治国之道上都为君主专制制度的提供有力的、系统的解释和辩护。汉武时被定于“一尊”,获得了制度化的地位,成为封建君主专制的理论支撑。成为帝王并成为维护封建统治合法性的不可动摇的制度化的价值系统,两千余年而无所改变。
  二、魏晋玄学的特点及作用
  魏晋玄学是以老庄学说解释、论证儒家礼法名教,以儒为主,儒道结合的一种政治哲学思想。
  秦汉儒道争雄之局至魏晋遂转变而为儒微道盛之局,一是由于儒学本身的迅速退化,二是提倡者的久而生厌。玄学思潮在魏晋时期的兴起,对中国传统政治哲学和政治思想的发展极有影响,可以说是继两汉之后政治哲学发展的一次大转变。玄学的发生和发展经历了这样几个阶段,以何晏、王弼为代表的“正始”玄学是玄学的开创期(即所谓“贵无”的时期),其次是以阮籍、嵇康为代表的竹林时期,往后是以裴頠为代表的由“贵无”转向“崇有”的时期,最后是以郭象为代表的永嘉时期(即玄学的综合和完成时期)。名教与自然的关系是魏晋玄学讨论的中心问题。或主张“名教出于自然”(王弼)、“名教即自然”;而“竹林七贤”中的阮籍、嵇康则提出“越名教而任自然”的命题。魏晋时期,在政治思想上,按其消极程度的深浅,可分为无为与无君两派。无为派认政治制度为自然变化之产物,故主张有君为必要,而取无为之治术。然而,既已无为,何用有君?故另一派人则更进一步,发为无君之论,其中以鲍敬言之说前无古人而最为激切,可谓魏晋时期反政治思想最极端之表示。至此,秦汉数百年尊君之传统思想,遂遭遇空前之抨击。其后,反礼教运动与反专制思潮汇合,演化而为一种以放浪人生观为基础的无君论,《列子》一书是其最重要的文献,亦是魏晋颓废思想的代表或极致。
  三、唐时期儒家政治思想的特点及作用
  唐代儒家足为专制天下之正统思想的代表人物是韩愈。为了同佛教和佛教思想对抗以实现彻底的反佛倡儒,韩愈在借鉴佛、道二教思维方式的基础上,系统地提出了以排佛倡儒为主旨的道统学说。韩愈建立道统学说的的主要目的在于阐扬儒家的纲常明教,以儒家学说代替佛、道教义。它表明儒家开始自觉以“道”来概括统辖自己的学说体系,这是儒家思想面向实际的新发展。韩愈指出,儒家之道与释老之道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儒家之道不仅仅止于道德自觉的层面,不仅仅是一种内心的境界,而是要体现在具体的行动上。所谓仁存于内,义见乎行,心和行的统一才是道的全部。释老之道无补于国家社稷,而儒家之道则是道德与政治一体化的最高原则。这样,韩愈在反对释老之道的同时,极大地强化了以儒家为主导的意识形态的统治地位。
  唐代另一位著名的政治思想家是柳宗元。他的主导思想是儒家,与传统儒家一样,他非常重视“礼”的作用,主张“儒以礼立仁义,无之则坏”。同时,他对法、道、释各家思想也有所兼收并蓄。例如在礼刑观上,他就对法家以法为治的理论有所吸收,认为礼和刑在原则上是一致的,但二者又各有自己的功用。此外,他还提出“吏为民役”说,强调官吏应是人民的仆役,他的职责就是要给人民以实际利益。这种“吏为民役”的民本思想,在中国封建社会中是不可能得到真正贯彻的,但它毕竟表现了古代政治思想家对民众力量在社会历史中的作用的认识。
  四、结论
  汉唐时期儒家的政治思想融合了多家学说,其特点和作用通过各个时期的代表思想家体现出来,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儒家对法、道、释各家思想兼收并蓄,政治观念法家化,使得汉唐法律儒家化,巩固了儒家在封建统治中的正统思想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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