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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作诗传说的文化分析(刘立志)(《学灯》第十九期)

 

[ 编辑:web1 | 时间:2012-03-15 08:50:39 | 推荐:曲阜优秀商家展示 | 来源: | 作者: ]

摘要:三百篇中,有七篇作品被战国秦汉学者指实为周公所作,但后人颇多争议,驳论之说多可成立。秦汉时代流传的《诗经》本事偏重于道德之善,而相对忽略事实之真,多为战国时人臆造。清华简所载《蟋蟀》本事当是后人拟撰附会。

关键词:周公;《诗经》;本事 

两周秦汉文化史上,周公绝对称得上是一位箭垛式的人物,摄政、东征的辉煌政治业绩之外,系于其名下的文化成果颇多。马融、陆绩等以为《周易》之爻辞乃周公所作。《史记·鲁周公世家》云:“周公佐武王,作《牧誓》”。继又谓其作《大诰》,作《嘉禾》,作《多士》,作《毋逸》,作《周官》,作《立政》等。《孔丛子》卷上云:“周公以成王之命作《康诰》,称述文王之德。”张揖《上广雅表》曰:“昔在周公,六年制礼以道天下,著《尔雅》一篇,以释其意义。”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曰:“《尔雅》,周公,复为后人所益。”[1]4又云:“《释诂》一篇,盖周公所作。” [1]17蔡邕所撰《琴赋》与《琴操》皆谓周公作《越裳操》。《诗经》三百篇之中,也有不少作品被战国秦汉学者指实出于周公之手,但世易时移,学风迁转,这些看法引发了后人长期的争论,内中盘络纽结,牵涉颇广,迄今尚无学人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与析论。今不揣谫陋,就此问题谈谈个人粗浅之见解,祈请方家指教。

 

一、周公创作的统计与争议

三百篇中,战国秦汉学者将著作权归诸周公名下的,计有《豳风·七月》、《豳风·鸱鸮》、《小雅·常棣》、《大雅·文王》、《周颂·清庙》、《周颂·时迈》、《周颂·酌》诸篇。

《豳风·七月》一诗的主旨,毛诗序云:“陈王业也。周公遭变,故陈后稷、先公风化之所由,致王业之艰难也。”郑玄笺云:“周公遭变者,管蔡流言,辟居东都。” 古代学者大多赞同此说。又,《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载季札观乐,“为之歌《豳》,曰:美哉荡乎!乐而不淫,其周公之东乎?”《孔丛子》记载孔子语曰:“吾于《七月》,见豳公之造周也。”这两条资料未明言《七月》的作者,隐约似也含有此意。有清以来,尤其是民国之后,世风丕变,否定周公作《七月》之说逐渐盛行。崔述《丰镐考信录》云:“读《七月》,如入桃源之中,衣冠朴古,天真烂熳,熙熙乎太古也。然则此诗当为大王以前豳之旧诗。盖周公述之以戒成王,而后世因误为周公所作耳。”[2]68方玉润《诗经原始》卷八曰:“《豳》仅《七月》一篇,所言皆农桑稼穑之事,非躬亲陇亩久于其道者,不能言之亲切有味也如是。周公生长世胄,位居冢宰,岂暇为此?且公刘世远,亦难代言。此必古有其诗,自公始陈王前,俾知稼穑艰难并王业所自始,而后人遂以为公作也。”[3]303-304近人倡言此论者颇多,或以为被剥削阶级(农奴或奴隶)倾诉自己的悲哀与痛苦之诗,或以为小奴隶主的生活赞歌,或以为反映农村公社生活风习之诗篇。[①]

此诗行文之中,有两点与周公作诗之说相悖离,构成无法调和的矛盾。一是历法混用,二是叙述视角的问题。诗中杂用周历与夏历,而其内容实乃叙写一年十二月中的物候及农作生活,并非贯串夏商周三代之长篇史诗;诗篇内容前后杂乱,不相联系,既有劳动者的歌唱,也有贵族的吟哦,视角并不固定,如为一人一时之作,这两种情形都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就此而言,崔述、方玉润所主豳地旧歌之说,不为无见。今人或主张《七月》一诗的作者非一人或同一类人,蒋见元先生以为其诗是一份最后经人将多年流传在社会上的农谚民谣、小诗等汇集、编纂的集合品。[4]赵明主编《先秦大文学史》以为《七月》可能是周王朝乐官在豳地农奴所作歌谣的基础上进行再创作的代言诗体,“《七月》非一时之作,它的胚胎出于西周农奴之手,而最后定型则完成于春秋时期周王朝的乐官,使《七月》既保留了西周初期农业生产生活的历史原貌,又具有春秋时期的艺术特征”。[5]208此说通达、公允,可为定论。周公和《七月》的关联,大概只是“陈述”而已,依据传世的文献史料,我们不能排除周公曾用此诗来教诲成王的说法。

《豳风·鸱鸮》一诗,毛诗序云:“周公救乱也。成王未知周公之志,公乃为诗以遗王,名之曰《鸱鸮》焉。”《尚书·金縢》云:“武王既丧,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于国,曰:‘公将不利于孺子。’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于后,公乃为诗以贻王,名之曰《鸱鸮》,王亦未敢诮公。”《史记·鲁周公世家》言周公兴师东伐,“东土以集,周公归报成王,乃为诗贻王,命之曰《鸱鸮》。”陆德明《经典释文·毛诗音义》袭用前人之说,曰:“周公遭流言之难,居东都,思公刘大王为豳公,忧劳民事,以比叙己志,而作《七月》、《鸱鸮》之诗。成王悟而迎之,以致太平。故大师述其诗为豳国之风焉。” [1]73有《尚书》文字作为先导,司马迁取《尚书》撰作《鲁周公世家》,源流明了,周公作《鸱鸮》之说似无可疑。民国以来,学者一般把《鸱鸮》解作最早的一首禽言诗。傅斯年《周颂说》云:“《鸱鸮》本是学鸟语的一首诗,在中国文学中有独无偶,而《金縢》中偏偏把他解作周公、管、蔡间事,必是《鸱鸮》之歌流行之地与《金縢》篇产生之地有一种符合,然后才可生这样造作成的‘本事’。”[6]顾颉刚解读《鸱鸮》,认为“这是一个人借了禽鸟的悲鸣来发泄自己的伤感。……读了这首诗,很可见得这是作诗的人在忧患之中发出的悲音”。[7]316赵俪生也认为《鸱鸮》“从自然主义角度来看,它是一只鸟自述其苦难。用比拟的眼光看,它像是贫苦人民的一篇诉苦”。[8]禽言诗之说从者虽多,或不能推翻周公的著作权,但有两重证据于周公作诗之说构成反证,极为有力。一是《孟子》对《七月》的征引,一是《尚书·金縢》篇的时代。

《孟子·公孙丑上》曰:“国家闲暇,及是时,明其政刑,虽大国,必畏之矣。《诗》云:‘迨天之未阴雨,彻彼桑土,绸缪牖户。今此下民,或敢侮予。’孔子曰:‘为此诗者,其知道乎!能治其国家,谁敢侮之?’”按照孔子对周公的崇拜与理解来说,如果此诗出于周公之手,孔子不应不知道,言谈之中也必会拈出其名,大书特书。今文《尚书》二十八篇之中,《金縢》是唯一被认为是伪作的一篇,宋代程颐即已怀疑其非圣人之言。其产生年代,顾颉刚以为《尚书》中包括《甘誓》、《金縢》在内的十二篇或是后世伪作,或是史官追记,或是真古文经过翻译,肯定是东周时期的作品[9]200-206;张西堂认为《金縢》“出于孟子之后,至早当在战国之中世”[10]192。赵光贤也认为《金縢》之中言及《鸱鸮》本事的这一段可断言非西周文字,非周初史官记录,乃是后人追述往事传说信笔写成附录于后。[11]刘起釪认为:“《金縢》的故事是真实的,《金縢》文字的主要部分(大体是前半部)也基本是可靠的,但其叙事部分则可能是后来东周史官所补充进去的。”[12]522只有杨朝明认为《金縢》“应该是一篇完整而可靠的西周文献”[13]239,但证据乏力,迄今尚未见到学人的附和之声。东周时期的文字记载周公的事迹,相隔久远,来源不明,《金縢》的可信度是很值得怀疑。

《小雅·常棣》一诗的主旨,毛诗序曰:“燕兄弟也。闵管、蔡之失道,故作《常棣》焉。” 似乎指实作者为周公。郑笺云:“周公吊二叔之不咸,而使兄弟之恩疏。召公为作此诗,而歌之以亲之。”与毛传持论有异。《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记载富辰谏语之中曾经征引此诗,云:“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召穆公思周德之不类,故纠合宗族于成周而作《诗》,曰:‘常棣之华,鄂不韡韡。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其四章曰:‘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如是,则兄弟虽有小忿,不废懿亲。”此说当为郑玄所本。富辰以为召穆公作《常棣》。杜预注则以为周公作之,召公歌之,重歌此周公所作之诗以亲之耳。《国语•周语中》亦记载富辰谏语征引《常棣》诗句,云:“古人有言曰:‘兄弟谗阋、侮人百里。’周文公之《诗》曰:‘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韦昭注语曰:“文公之《诗》者,周公旦之所作《棠棣》之诗是也,所以闵管、蔡而亲兄弟。此二句,其四章也……其后周衰,厉王无道,骨肉恩阙,亲亲礼废,宴兄弟之乐绝,故邵穆公思周德之不类,而合其宗族于成周,复循《棠棣》之歌以亲之。郑、唐二君以为《棠棣》穆公所作,失之,唯贾君得之。穆公,邵康公之后穆公虎也,去周公历九王矣。”同一富辰而说解《常棣》一诗之作者有异,遂引发争论,韦昭、杜预以为周公作《常棣》,召穆公重歌之,唐代孔颖达亦无异辞。此解弥缝富辰两说,思路不可谓不巧妙,但今人多以为《小雅》诸诗是西周后期和东周初期的作品,与周公时代明显不相符合,《常棣》周公所作说难成定论。

《大雅·文王》一诗的主旨,毛诗序曰:“《文王》,文王受命作周也。”只说诗篇乃歌颂周文王,未言明其作者。《吕氏春秋·古乐》云:“周文王处岐,诸侯去殷三淫而翼文王。散宜生曰:‘殷可伐也。’文王弗许。周公旦乃作诗曰:‘文王在上,於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以绳文王之德。”诗语出自《文王》,指明周公撰作《文王》。《世说新语·言语》第七则记载荀慈明答袁阆语云:“公旦《文王》之诗,不论尧、舜之德而颂文、武者,亲亲之义。”显系袭用《吕览》之说。《汉书·翼奉传》记载翼奉言及“周公犹作诗书深戒成王……其《诗》则曰:‘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宜监于殷,骏命不易。’”同样把《文王》视为周公之作。朱熹亦以为《文王》乃周公所作。《吕氏春秋》首倡此说,但其书出于众手,时代较晚,出于入秦之前夜,且其说渊源不明,或为后人杜撰亦未可知。

《周颂·清庙》一诗,毛诗序曰:“《清庙》,祀文王也。周公既成洛邑,朝诸侯,率以祀文王焉。”未指实为周公之作。今人皆认同《清庙》为祭祀文王之乐歌。西汉王褒《四子讲德论》云:“昔周公咏文王之德而作《清庙》,建为颂首。”[14]713此说一空依傍,横空出世,不知所自。

《周颂·时迈》一诗,毛诗序言:“《时迈》,巡守告祭柴望也。”未言明作者。《左传·宣公十二年》云:“武王克商,作颂曰:‘载戢干戈,载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又作《武》,其卒章曰……。”以为《周颂·时迈》出于周武王之手。《国语·周语上》记载祭公谋父征引周文公之颂曰:“载戢干戈,载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刘勰《文心雕龙·颂赞》:“《时迈》一篇,周公所制,哲人之颂,规式存焉。” 则皆以为周公所作。《时迈序》孔颖达疏云:“周公既致太平,追念武王之业,故述其事而为此歌焉。”孔颖达调和两说,以为武王巡行,至于方岳之下,乃作告至之祭,为柴望之礼,周公述其事而为此歌。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云:“《时迈》虽作于周公,要为颂武王克殷后巡守诸侯之事甚明……武王克殷,周公始作此歌以颂武王,及成王巡狩,乃歌此诗以美成王。”[15]1012所论堪称圆通,不过与《左传》原文之意并不吻合。《左传》、《国语》各自立说,都难逃主观臆断的嫌疑。

《周颂·酌》一诗,毛诗序曰:“告成《大武》也。言能酌先祖之道以养天下也。”汉人或谓其诗出于周公之手。《春秋繁露·三代改制文》曰:“周公辅成王受命,作宫邑于洛阳,成文武之制,作《汋乐》以奉天。”《白虎通·礼乐》引录《礼记》语云:“周乐曰《大武象》,周公之乐曰《酌》,合曰《大武》。”同篇又曰:“周公曰《酌》,武王曰《象》……合曰《大武》者,天下始乐周公之征伐行武。”《汉书·礼乐志》云:“武王作《武》,周公作《勺》。勺,言能勺先祖之道也。”《风俗通义·声音》云:“武王作《武》,周公作《勺》。《勺》,言能斟勺先祖之道也;《武》,言以功定天下也。”但先秦典籍之中又有周公撰作《大武》之说。《庄子·天下篇》云:“武王、周公作《武》。”《吕氏春秋·古乐》:“武王即位,以六师伐殷,六师未至,以锐兵克之於牧野,归,乃荐俘馘于京大室,乃命周公为作《大武》。”《周颂·武》诗序之下郑笺曰:“《大武》,周公作乐所为舞也。” 《大武》产生于西周初年,学者对于其乐章的具体构成论述不一,但公认《大武》涵盖不同乐章,非止一篇,先秦时人或谓周公只作《酌》,或谓《大武》皆出其手,当是出于传闻异辞,难得确解。

后世学者对诗篇作者也提出过不少新见,与周公相关的也有几篇,如宋戴溪《续吕氏家塾读诗记》、朱熹《诗集传》、严粲《诗缉》、明丰坊《诗说》、清方玉润《诗经原始》皆以为周公作《东山》;何楷《诗经世本古义》以为《绵》乃“周公追述大王始迁歧周以开王业,而文王因之以受天命也”。但诸说缺乏上古文献依据,只能作为一家之言而已,在此皆置之不论,

 

二、真善错杂的《诗》本事

先秦两汉学者指实为周公所作的七篇作品之中,可信度较高的只有《酌》之一篇。《吕氏春秋·仲夏纪·古乐》记载帝喾命咸黑作为声歌《九招》、《六列》、《六英》,大禹命皋陶作为《夏龠》九成,商汤命伊尹作为《大護》,武王命周公为作《大武》,皆是乐官或贵族。从时代及其自身的文化教养考察,周公作《酌》较为合理。《七月》极可能为豳地旧歌,《常棣》、《时迈》作者并有两说,《文王》、《清庙》《鸱鸮》周公撰作之说晚出,难以取信于人。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载录诸说的典籍皆属于战国至于两汉之际,此前赋诗风气盛行,人们对诗篇作者并未稍加注目,问题在于,经过一段历史时期之后,这些后出的诗篇作者本事之说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是可信的,其真实性是否毋庸置疑?

本事的真实性与其载录典籍的可信度密切相关。战国至于两汉典籍的真实性问题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典籍自其产生之日起,是否能够始终如一的保存原貌?二是典籍始终保存了原貌,丝毫未加改动,但其载录的内容是否即完全符合历史的真实?

就第一个问题来说,答案是否定的,先秦两汉典籍主要以抄本、写本方式流通,在传播过程之中其文本不是凝定不变的,而是始终处于变化的动态之中,其原貌很难保持。先秦时代多数典籍文本原本杂乱无序,至于刘向、刘歆父子校理整编始有定本流通于世,这一点已为学人熟知,先秦两汉时代同一种书的不同版本之间的差异可以为此提供最富说服力的证据。传世文献《老子》与出土简帛本如郭店楚简本、马王堆汉墓帛书本相比,既有具体语句的出入,也有虚词的增删改换。如帛书甲、乙本皆是先《德篇》后《道篇》,同于韩非《解老》、《喻老》所言,而郭店楚简甲、乙、丙三种皆不分《德》、《道》之篇。再如第19章的文字差别:

王弼本作:“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帛书甲作:“绝声弃知,民利百负。绝仁弃义,民复畜兹。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帛书乙本作:“绝圣弃知,而民利百倍。绝仁弃义,而民复孝兹。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郭店简本作:“绝智弃辩,民利百倍。绝巧弃利,盗贼乌有。绝伪弃诈,民复慈孝。”

这些差异是出于祖本的不同,还是源于流通中的改窜,我们不得而知,但可能性最大的是后者。因为在古书产生和流传的过程中,有一种情况与今迥异,即古书传流多赖师传,有时仅由口传,没有书于竹帛,因而弟子常据所见,加以修改,其文本是一个历史累积渐次生成的产品。又如《孙子兵法·用间》曰:“昔殷之兴也,伊挚在夏;周之兴也,吕牙在殷。”银雀山汉简本此段文字后增有“燕之兴也,苏秦在齐”诸字,苏秦之事后出,时间明显与孙子生平相抵牾,此语当为后人所增,大概是战国末期齐人作为用间的典型事例而掺入的。这种增改在古人看来,是极其自然,无可厚非的,但在今人看来,则是大谬,影响了文本的真实性。古籍文本的变动历时颇久,即使在二刘校书之后,很多典籍的文本也没有自此即稳定下来,其文字亦时有增减。如《春秋》之字数,《史记·太史公自序》曰:“《春秋》文成数万,其指数千。”张晏注云:“《春秋》万八千字。”而宋人王观国《学林》卷三“春秋经字数”条曰:“今世所传《春秋经》,一万六千五百字。”[16]67可见在三国之后遗漏了一千多字。典籍文本趋于稳定,大概要迟至唐宋时代雕版印刷盛行之时。

第二个问题涉及叙事的真实性。严谨的典籍之中也会有想象之辞,如《左传·宣公二年》载鉏麑刺杀赵盾,“晨往,寝门辟矣。(赵盾)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麑退,叹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义。有一于此,不如死也。’触槐而死”。鉏麑临死所思所言何由而为人知?史官据何史料而载录其言?此处当是史家逻辑联想的成果。钱钟书云:“史家追叙真人实事,每须遥体人情,悬想事势,设身局中,潜心腔内,忖之度之,以揣以摩,庶几入情合理。盖与小说、院本之臆造人物、虚构境地,不尽同而可相通。”[17]166号称纪实的史书之中也不免会存在歧异之说。如《史记·殷本纪》记载纣王淫乱,微子数谏不听,乃去,比干继之强谏被杀,箕子惧,佯狂为奴;而《史记·宋微子世家》则云商纣淫逸,箕子谏而不听,乃被发佯狂而为奴,比干继之直言强谏被杀,微子乃去。两处记载事实出入较大。想象之辞不难辨别,歧异之说则难言是非,其可信性都一例值得怀疑。历史的真实性如何得以保存与呈现,这迄今仍是困扰史学家的难题。

就毛诗来说,上述两个问题同样有效。而毛诗序的问题主要集中于第二点。经过古今学者尊序与废序的反复辩难与论证,今人业已达成共识,认为毛诗序叙述诗篇本事不可尽信。究其本根,影响毛诗序本事真实性与可信度的因素有两点,一是毛诗说解本身的缺陷,二是毛诗序的史料来源。

毛诗序解诗的特色是重视诗歌的教化功用,以美刺为手段,将诗篇道德化、政治化和历史化。《汉书·艺文志》谓三家诗“或取春秋,采杂说,咸非其本义”,毛诗其实亦不例外。这种做法主题先行,其致命点在于主观性太强,过度重视道德善恶与优劣,而虚置或忽略真假是非的评定标准,诗本事联系的人物或事实未免皮傅,它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解决“诗篇应该是怎样”而不是“诗篇实际是怎样”的问题之上,其说解的终极目的是“求善”而非“求真”。汉世同一诗篇不同主旨的说解之所以能够并行不悖,流通于世,根源即在于它们的道德指向并无二致。如《关雎》一诗所叙,毛诗序认为是“后妃之德也”,《汉书·杜钦传》注、《后汉书·皇后纪》皆引鲁诗以为诗人叹伤周康王逸乐,《后汉书·显宗孝明帝纪》注引薛君《韩诗章句》以为大人内倾于色,贤人见其萌而咏《关雎》以刺时。《初学记》卷一九、《艺文类聚》卷三五皆引东汉张超《诮青衣赋》云:“周渐将衰,康王晏起,毕公喟然,深思古道,感彼关雎,德不双侣。但愿周公,好以窈窕,防微诮渐,讽谕君父,孔氏大之,列冠篇首。”赞美意在使人发扬优良传统,讥刺意在使人有则改之而至于善。张超关注的孔子删编三百篇的意旨,是把孔子视为道德高尚、毫无瑕疵的圣人,与班固在《汉书·古今人表》把孔子列为上上之圣人心意相通,而作为世人楷模的圣人是专意教人弃恶向善的。

毛诗序的说解过于简略,不象标准诗歌本事人、时、地、事内容四要素俱全,在细节方面存在不少疏失,致使遵从毛诗说的学者也辩难纠结,进而影响到对其真实性的认定。如《豳风·鸱鸮》一诗,毛诗序云:“周公救乱也。成王未知周公之志,公乃为诗以遗王,名之曰《鸱鸮》焉。”《尚书·金縢》以为武王过世,管叔及其群弟散步流言,“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于后,公乃为诗以贻王,名之曰《鸱鸮》”。《史记·鲁周公世家》以为周公兴师东伐,归报成王而为诗贻王。马融、郑玄以为居东是避居东都,王肃解为东征。郑玄以为“罪人”即指周公之徒党,《鸱鸮》作于东征之前,乃周公伤其属党无罪被诛而作;王肃以为“罪人”指管、蔡等叛乱者,《鸱鸮》作于东征诛杀管、蔡之后。欧阳修《诗本义》力辟毛郑之说,曰:“周公既诛管蔡,惧成王疑己戮其兄弟,乃作诗以晓谕成王。” [18]215《鄘风·载驰》,诗序以为许穆夫人闵其宗国覆灭,自伤而作。许穆夫人思归唁其兄,但她最终成行与否,其诗究竟是作于赴卫中途还是归卫以后,诗序都没有言明,使得后人议论纷纭,难解难分。同样,诗序所言《关雎》吟咏之后妃时代不明,身份模糊,亦启后人之争端。类似的例证还有不少,兹不赘言。

至于毛诗序的史料来源,绕不过战国这一重要环节。今本《诗序》应是综合先秦诸家说《诗》的成果编辑而成,其中战国《诗》说为数不少,取材于《左传》、《孟子》诸书,或沿袭不改,或稍加变动。如《小雅·北山》诗序“己劳于从事而不得养父其母”诸语皆本于《孟子·万章上》所载咸丘蒙与孟子问答之语;《周颂·丝衣》诗序引“高子曰灵星之尸也”,而《孟子》书中高子凡两见,很可能即为一人;《周颂·潜》序:“季冬荐鱼,春献鲔也。”陈奂以为本之《礼记·月令》。但战国《诗》说未必皆可信从,原因有二,一是战国时代诗篇阐释层次较为混杂,尚不能将赋诗义、作诗义、用诗义、乐章义等不同层面的诗篇意旨区别开来,社会最流行的是著述之中征引诗句,但多是断章取义,为我所用,而不顾及全篇的主旨,虽然孟子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以意逆志”与“知人论世”的创见,但即便他本人也未能将这一原则始终坚持贯彻到位,其现实影响是相当有限的。二是战国时代的文化氛围决定了诗篇本事臆造的可能性。胡平生曾经谈及对于《孔子家语》所记孔子言行不能太当真,“阜阳双古堆木牍和《说类》简、定县八角廊《儒家者言》简、《家语》、《说苑》、《新序》中所记载的许多孔子故事,是由战国时的儒家‘说客’们创作而成的,这反映了时代的新形势下,儒家学派为求取发展而进行的一种自我改造”。[19]531-532这种与时俱进的改造,实质就是为求其用,主观臆造。从《汉书·艺文志》中也不难看出,战国时代涌现出了一批假托古圣贤之名的伪书,较为明确的如《力牧》,班固自注云:“六国时所作,托之力牧。”《神农》,班固自注云:“六国时,诸子疾怠于农业,道耕农事,托之神农。”这同样是有为而作。黄帝君臣是时人依托最多的古圣贤,如《黄帝君臣》,班固自注云:“起六国时,与《老子》相似也。”《杂黄帝》,班固自注云::“六国时贤者所作。”《黄帝泰素》,班固自注云:“六国时韩诸公子所作。”晚清文廷式慧眼独具,曾撰有《黄帝政教考》长文,稽考极为详备,可供参考。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有《中弓》一篇,记载孔子的思想与《论语》颇有不同,有学者指出“《家语》等书中记载的很多孔子事迹及其言论在战国时期已经被人加工过,有时由于加工者的不同,以及流传中的形变,会产生不同的版本”,正与《孔子家语》孔安国后序所谓“六国之世,儒道分散,游说之士各以巧意而为枝叶”相合。20《孔丛子·答问》也曾记载陈涉语云:“好事者为之辞,将欲成其说以诬愚俗也。”战国及后世突兀出现的《诗》本事文字,大多应作如是观,如张超以《关雎》为毕公作。南朝新出的一则《关雎》本事可作为最佳例证,《艺文类聚》卷三十五引《妒记》曰:“谢太傅刘夫人,不令公有别房。公既深好声乐,后遂颇欲立妓妾。兄子外生等微达此旨,共问讯刘夫人,因方便称《关雎》、《螽斯》有不忌之德。夫人知以讽己,乃问:‘谁撰此诗?’答云:‘周公。’夫人曰:‘周公是男子,相为尔,若使周姥撰诗,当无此也。’”《太平御览》卷五二一、《古今事文类聚》后集卷十五亦有引征,以《关雎》为周公之作。余嘉锡曰:“自古未闻有以《关雎》、《螽斯》为周公撰者。谢氏子弟不应发此无稽之言。且夫人为真长之妹,孙绰就谢公宿,言至欸杂,夫人谓‘亡兄门未有此客’(见《轻诋篇》)。何至出辞鄙倍如此?疑是时人造作此言,以为戏笑耳。然亦可见其以妒得名,乃有此等传说矣。”[21]695

在此值得一提的还有清华简载录的《唐风·蟋蟀》本事。清华大学于2008年7月收藏一批战国竹简,2008年12月,受清华大学委托,北京大学加速器质谱实验室、第四纪年代测定实验室对清华简无字残片样品做了AMS炭14年代测定,经树轮校正的数据是:公元前305+30年,即相当于战国中期偏晚,与古文字学观察的估计一致。[22]清华简中记载,周武王八年,武王伐黎得胜回到周朝,在文王宗庙举行“饮至”典礼,周公在“饮至”典礼上喝酒时,听到了蟋蟀的叫声,于是作了《蟋蟀》一诗,表达的是打胜仗后,对将士的慰问之情。[23]李学勤先生后来又撰文介绍说,简文“周公秉爵未饮酒,蟋蟀造降于堂”,内中已经拼缀好的《蟋蟀》第二章为:“蟋蟀在石(席,上竹子头),岁矞(聿)员(云)落,今夫君子,不喜不乐。日月其蔑(迈),从朝及夕,毋已大康,则终以作。康乐而毋忘(荒),是惟良士之愳(惧)。”与今本《唐风·蟋蟀》文字大体相同,“周公作这首《蟋蟀》,是含有深意的,要旨在于告诫大家,不可躭于欢乐,忘记前途的艰难”。李先生认为黎国与唐有一定关系,“揣想《蟋蟀》系勘耆(黎)时作,于是在那一带流传,后来竟成为当地的诗歌了”。[24]《唐风·蟋蟀》一诗,最早见于《左传》记载的赋诗活动。《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载录郑伯享赵孟于垂陇,七子相从,印段赋《蟋蟀》,杜预注云:“《蟋蟀》,《诗·唐风》。曰:‘无以大康,职思其居;好乐无荒,良士瞿瞿。’言瞿瞿然顾礼仪。”释义精到,印段赋诗并未涉及全篇意旨,但文子评论说“印氏其次也,乐而不荒”,杜预注云:“谓赋《蟋蟀》曰‘好乐无荒’。”文子之语显然是照应了诗语。《左传》的记载还是沿用赋诗言志、断章取义的老套路,从中无法察知诗旨本事。毛诗序云:“《蟋蟀》,刺晋僖公也。俭不中礼,故作是诗以闵之,欲其及时以礼自虞乐也。”与清华简所言不同。此诗战国秦汉典籍之中多有论及,上博简《孔子诗论》曰:“《蟋蟀》智难。”马承源以为指日月难以淹留,胡平生以为应指知世事之艰难,黄怀信以为戍边将领知道为将之不易。[②]当以马氏所言为是。《孔丛子·记义》载孔子语曰:“于《蟋蟀》,见陶唐俭德之大也。”《盐铁论·通有》曰:“昔孙叔敖相楚,妻不衣帛,马不秣粟。孔子曰:‘不可,大俭极下。’此《蟋蟀》所为作也。”张衡《西京赋》云:“独俭吝以龌龊,忘《蟋蟀》之谓何。”诸书引征皆以《蟋蟀》一诗刺俭不中礼,清华简之本事凭空而出,于古无征,当为战国时新说,应为后人拟撰附会。刘光胜先生认为清华简此处“作”不能理解为创作,而是指演奏,周公见蟋蟀闯进来,演奏《蟋蟀》三章,不能因此断定周公是《诗经·蟋蟀》的作者。【25】此论亦可为一家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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